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的决议

时间:2014-03-01

(2014年2月28日安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安阳市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实施中期评估报告》。会议同意这个报告,决定批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十二五”规划部分指标调整建议, 将地区生产总值增速目标由年均增长12.5%调整为9%,将地区生产总值目标由2400亿元调整为1790亿元,将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目标由2200亿元调整为1800亿元,将城镇化率目标由50%调整为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