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评估我市立法筹备工作

时间:2015-07-15

7月8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王新民等一行莅临我市,就我市立法筹备工作进行评估,听取我市工作汇报,并与市直有关部门和部分全国、省、市人大代表进行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聂孟磊出席会议并汇报了我市立法筹备工作情况。

座谈会上,王新民对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必要性进行了阐述,简要介绍了省人大常委会关于依法确定设区的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评估工作方案,以及相关工作具体开展情况和步骤,并就评估条件涉及的立法能力、立法需求等主要评估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

聂孟磊从我市立法工作筹备情况、我市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所具备的条件等方面进行了汇报,并简要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打算。他说,我市高度重视地方立法工作,认真组织落实地方立法相关事宜,积极做好各项筹备工作。我市具有与开展地方立法工作相适应的的立法能力,具有迫切的立法需求,具有立法方面工作的实践,具有较好的立法人才储备等。下一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地方立法体制机制;不断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制度建设;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实施重点领域立法;积极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努力提高立法质量;大力加强立法工作队伍建设。

听取我市汇报后,王新民说,安阳市委对地方立法工作高度重视,市人大常委会积极运作,短时间内就做到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到位,并拟定了立法计划和立法规划,各项筹备工作充分,成效明显。他表示,将向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认真汇报评估情况,同时,希望安阳市能成为我省首批开始制定地方性法规的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