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

时间:2016-0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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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聂孟磊、李苏庆、张善飞,秘书长程新会及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28人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程慎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我市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开展棚户区改造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将建业城等安置房建设项目政府购买服务资金列入市级财政预算的议案》的决定。会议强调,要抓住国家政策资金支持的有利契机,加强对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开展调研、摸清底数、规范流程,拿出中长期改造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加快推进网格化成片化开发,不断提高政府购买棚改服务的科学化、规范化;要严格落实项目资金借、用、管、还等各方面的具体责任,确保资金及时到位、规范管理、安全使用,确保按合同约定足额拨付还款资金;要全面加强棚改建设项目全过程跟踪监督,督导建设主体认真履行合同规范,确保购买服务达到预期目标,切实改善困难群众居住环境,切实做到让群众满意。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安阳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及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作出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安阳市2015年政府债务限额及分配方案和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的决定。会议强调,政府要及时向社会公布政府债务限额及具体分配方案,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严格控制超限额举债;要严格按照人大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用足用好新增债券资金,切实发挥好新增资金促发展、保项目、惠民生的积极作用;要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稳步推进债务结构优化,不断提升债务资金使用绩效,做到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确保不出现区域性系统性风险。

本次会议还印发了市政府关于计划执行、预算执行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的报告及审计整改情况报告。朱明强调,这是市人大常委会认真落实监督法等法律法规、不断加大跟踪监督力度、增强人大监督实效的一项重要举措。今后,要更为严格地落实好审议意见处理办法,更为扎实地衔接好各方面的工作环节,确保人大每项监督工作有回音、有实效,努力为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贡献。

陈志伟代表市政府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