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时间:2016-02-06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 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

2月2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聂孟磊、李苏庆、史东林、张善飞,秘书长程新会出席会议。市委有关部委、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研究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各项建议名单和人事任免事项,同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汇报,同意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安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草案)》、关于安阳市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6年计划(草案)、关于2015年市政府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2016年市政府投资计划建议安排意见等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科学制定“十三五”规划纲要,对于我市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描绘好未来五年发展蓝图,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会议针对我市重点项目建设、教育事业发展、中小学校舍建设、文化旅游发展等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和意见,同意将“十三五”规划(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安阳市2015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6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汇报。会议指出,市政府及财税等部门围绕“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的总体要求,依法组织收入,加强支出管理,全市财政预算收支实现了平稳增长,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平稳较快发展。会议要求,要全面把握财政经济形势,增强忧患意识,克服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开源节流,加强管理,保民生、保基本,为我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会议听取了市公安局关于对个别市人大代表提请许可采取强制措施的汇报,提请常委会会议予以确认。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周伟凤辞去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本次会议研究了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的建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召开会议的决定(草案),同意将会议建议议程(草案)、召开会议的决定(草案)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决定。

会议还研究并通过了《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宪法宣誓组织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原则同意并要求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市政府关于落实市人大常委会检查民办教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同意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书面印发常委会会议。

会议还研究了有关人事免职事项,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本次会议还研究了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等,决定2月4日召开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