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霞:加强社区矫正 维护社会稳定
时间:2016-02-22
加强社区矫正 维护社会稳定
——访市人大代表赵红霞
□记者 牛思明
社区矫正是将管制缓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民间组织和社会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促进其顺利回归社会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该项工作对于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意义重大。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赵红霞提出了“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的建议”。
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于2007年在龙安区开始试点,2012年在全市范围内铺开。经过调研,赵红霞发现,我市社区服刑人员再犯罪率始终保持在2‰以下,没有发生一起因社区服刑人员引发的不稳定事件和恶性事故,为促进我市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贡献。但是,执法力量不足、执法经费短缺等因素制约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开展。
赵红霞建议,相关部门首先要加强县区级社区矫正机构建设和社区矫正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司法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确保每个司法所有1名至2名专职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通过政府招聘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健全社会志愿者聘用管理激励机制,壮大社区矫正社会工作者力量,协助开展教育矫正、社会适应性帮扶等矫正工作。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将社区矫正工作经费按标准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工作发展的需要建立社区矫正经费动态增长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