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93件

时间:2017-03-20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收到代表议案293件 
5件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 288件作为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昨天,记者从刚刚闭幕的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了解到,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3件,其中,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议案5件,其余288件议案作为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

    在本次会议上,广大代表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转型发展、重返全省第一方阵,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斗目标,就加快发展农业、工业和第三产业,加强生态文明和民主法制建设,深化改革和改善民生等方面提出了一大批议案。所提议案内容丰富,涉及面广,大部分议案案由明确,案据充分,方案可行,质量较高,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据了解,本次大会共收到代表提出的议案293件。这些议案经过逐件分类分析,属于法制方面的1件,属于财经方面的72件,属于城建环保方面的65件,属于教科文卫方面的48件,属于农业和农村方面的19件,属于民侨和旅游方面的6件,属于预算方面的12件,属于内务司法方面的48件,属于其他方面的22件。

    根据本次大会《关于议案审议办理的规定》,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对这些议案进行了认真研究和审议,提出了处理意见。建议将其中的5件议案在会后由市人大常委会分别交有关工作委员会进行调查研究,并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其余的288件议案作为向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分别交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或其他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

    另外,截至3月18日中午12时,代表还对我市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81件。对这些建议、批评和意见,会后将由市人大常委会办事机构交有关机关和组织研究处理,并负责答复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