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关于我市贯彻执行《水污染防治法》“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的统一安排,今年 5--6月份,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以下简称“一法一条例”)情况执法检查。为开展好“一法一条例”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执法检查组,制定了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印发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此次执法检查采用“点面结合、突出重点”的方法,深入相关部门和单位,采取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实地视察、个别走访、接待群众来访来信等方式,较为全面地了解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总体情况。6月 20日,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在常委会副主任李苏庆的带领下,对洪河、汤河的水污染防治情况进行视察,现场查看了胡官屯南沟北沟交汇处、汤河河道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汤阴县污水处理厂等,并听取了市环保局、住建局、水利局关于贯彻执行“一法一条例”情况的汇报。现将执法检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贯彻实施“一法一条例”的总体情况
自“一法一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采取了一系列针对水污染的防治措施,在严控新污染源、整治老污染源、保护水资源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1、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全民水环境保护、水污染防治的法律意识不断提高。多年来,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一法一条例”的宣传作为一项重要工作认真落实,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3·22”世界水日等重大纪念日以及每年的环保行等专项宣传活动为契机,大力宣传水污染防治知识。通过形式多样、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对水环境的关注度。
2、认真开展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我市分别于 2006年和 2013年完成了市、县、乡(镇)三级共计 57个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工作,并分别于 2007年、2013年和 2016年顺利通过了省政府审批。近年来,我市持续进行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每年将水源地环境状况排查与保护区内环境污染整治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市政府年度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通过严厉打击保护区内违法排污,消除了环境隐患,确保了水源地水质安全。据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水源地水质监测数据显示,我市市级 6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取水水质达标率均为100%。
3、不断加大重点领域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一是针对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水质逐年恶化的问题,市政府于 2016年出台了《清理整治两库一泉水产养殖工作实施意见》,由市环保部门会同水利、农业等部门对“两库一泉”水产养殖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共计清理网箱5083箱、围网 86个,出鱼 1647.82万斤。市环境监测中心站水质监测数据显示,小南海水库和彰武水库水质均已稳定达到地表水Ⅲ类水质限值要求。二是对造纸、印染、医疗、城镇污水处理厂等重点行业开展专项整治,对食品、造纸、化工、医药等 4大类重点排污行业实行了特别排放限值管理,150余家企业完成了停产治理,160余家企业完成了限期治理和深度治理,19家重点企业完成了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有效促进了我市总量减排目标和水环境质量目标的顺利完成。三是通过采取督促落实规划环评和严格审批新增水污染建设项目以及排污许可管理等措施,减少工业园区污水对辖区水环境的污染。截至目前,全市 8个省级产业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