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专题研讨会

时间:2017-08-03


    7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座谈会,专题研究《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制定修改情况。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张保香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负责同志及市政府有关部门参加了座谈。

    在听取了与会人员就《条例(草案)》提出的具体意见和建议之后,朱明指出,立法工作既是机遇、动力,更是责任。今年,《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经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将于2018年1月1日开始实施。这是我市在立法工作上的又一次积极探索,也是全省出台的第一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对全省各地市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具有示范和指导作用。今年,围绕全市“五大基础”之一的生态环境建设,将《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列入今年立法计划,是我市城市园林绿化发展的迫切需要,该条例的制定要与《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相互补充、互为支撑,保证法规的规范科学。

     朱明强调,立法要立足服务全局、服务社会,立足解决问题、促进发展。要围绕立法主题,把握《条例(草案)》等立法目标、范围、责任、奖励等的对应原则,做到条理清晰、简洁有效、针对性强;要针对大家的意见和建议,严把内容关,对《条例(草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提炼提升,使其更适合我市实际,更具可操作性、针对性、科学性;要严把时间节点,落实工作任务,做好协调沟通、文字资料等工作,及时向市委进行汇报,同时,为人大常委会审议《条例(草案)》做好准备工作。

    据了解,《安阳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为我市2017年正式立法项目。2017年5月24日,《条例(草案)》经市政府第7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并于6月2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进行了初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