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县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时间:2017-09-29

内黄县人大开展《水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

 

    近日,内黄县人大常委会组织检查组,对全县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检查组分别对县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二安腐竹工业园区等地进行了实地检查后要求:一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职。对偷排等造成水污染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依法惩处、追究责任。二要加大投入,完善设备设施。县城内还未接入污水管网和进行雨污分流的地方要尽快整改,管网建设要超前规划,加大资金投入力度。三要科学规划,发挥河道功能作用,满足区域经济的发展需求。四要加强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法律宣传活动,定期向社会公布主要河道的水质情况, 为生态内黄建设发挥积极作用。

(内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