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2017年度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报告
(2018年 1月 13日)
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安排,现就全市 2017年度环境保护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工作
2017年,全市环保工作紧紧围绕国家、省、市环保目标任务,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和水污染防治攻坚为重点,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生态示范创建等工作,严格环境监管执法,大力开展环境宣传教育,较好的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截止2017年 12月 31日,我市优良天数 185天,同比增加 7天;PM10年日均浓度值 139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9.7%;PM2.5年日均浓度值 82微克 /立方米,同比下降4.7%。2017年 10月 1日至 12月 31日 (秋冬季重点管控期),我市 PM2.5累计浓度值为85μg/m3,比 2016年同期(138μg/m3)下降38.4%,下降率在“2+26城市”排名第7,完成秋冬季 PM2.5下降20%的目标。共出现 11天重污染天气,比 2016年同期的 28天下降 60.7%,完成秋冬季重污染天气削减 18%的目标。2017年 1-12月份,我市 6个地表水省控责任目标断面监测数据均达到省定目标要求,平均达标率高达 98.6%,与去年同期相比提高了 8.3个百分点。今年市环保局被环保部评为全国环保系统先进集体。
(一)瞄准科学治污方向,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按照国务院“大气十条”和省委省政府“三个治本,三个治标”要求,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强力推进各项工作。一是完成了 2579家“小散乱污”企业取缔整治工作。二是开展重点行业企业污染提标治理。制定了 16个重点行业污染防治规范,完成了 11家钢铁、26家水泥、完成了 149家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三是强力拆除 10蒸吨及以下小型燃煤锅炉 647台,实现了全市小燃煤锅炉清零。24台大于 10蒸吨小于 65蒸吨的锅炉,全部完成了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治理,7台 65蒸吨以上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四是严格管控机动车污染。划定了禁止使用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区域,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环保、公安等部门在市区主要干道设立了 9个机动车联合执法卡点,组织开展大型车辆尾气和油品抽查,对不达标车辆依法查处、限期整改。五是加强监测监控建设。在市区建设了 66个微型空气站,对市区监测全覆盖。12个县级空气自动站和 15个乡镇空气自动站全部建成投运并联网。在重点涉气工业企业建设完成 554套自动监控设备并全部与环保部门联网。7套城市天眼系统已完成招标,正在建设。六是加强重点区域建设。建立专责小组,对重点区域进行全方位调查摸底,建立了污染源排污清单,更加精准治理重点区域。七是强化污染天气应急管控。坚持每天组织“千人计划”PM2.5专家组、先河公司专家组和我市气象、环保部门,对环境空气质量变化态势进行分析研判,发布污染天气预警指令,提前实施应急管控。进一步完善细化工业企业清单、工地清单、道路清单、限行清单、禁烧清单,按照不同预警级别管控要求,严格落实停产限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本地污染源排放。八是建立完善了市、县、乡、村、村小组五级环境监管网格。制定了《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监管工作手册》等一整套环保网格监管规章制度。创新实行“十个一”工作法,营造全民治污浓厚氛围。培训网格人员 10.8万人次,建成基层网格11448个,基本实现了市域全覆盖、监管全天候。
(二)综合施策,全面打响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今年是全省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启动之年,我市组建了全市水污染防治攻坚工作部,制定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等“1+2+6”系列工作方案,明确了目标任务、时间表和责任清单,与 9个县(市、区)、12个市直部门签订年度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任务,确定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确保任务落到实处。一是着力推进地表水治理工程建设。新建了内黄县城南污水处理厂,建设了林州市老城区污水管网改造工程。二是完成了建成区 20个黑臭水体的治理任务。三是加强集中式饮水水源地保护。实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完成了市、县、乡三级饮用水源地的立标设界和环境评估工作;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综合整治,我市地下水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内 12家畜禽养殖场全部完成搬迁关闭工作。完成了 281家加油站地下油管防渗改造工作,任务完成率为 86.2%,位列全省前位。四是完成了南水北调中线干渠(安阳辖区段)保护区内 146家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或整治工作。五是大力推进农村环境整治。制定印发了《安阳市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环保、住建、农业等部门分工协作,强力推进,75个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任务全部完成。六是推进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场关闭搬迁整改工作。完成了全市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划定调整工作,省定 134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整治任务已全部完成。
(三)强化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全面做好迎接环保部强化督查、专项巡查工作。从 4月 7日环保部开展 2017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以来,认真做好督查组反馈问题的交办整改,截止目前国家环保部督查组移交我市的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二是组织开展环保执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企业。组织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建设项目等专项执法行动,坚持重典治乱、铁拳铁规治污,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打出声势,形成震慑,让企业不敢违法、不能违法、不想违法。三是环保、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对违法企业从快从重处罚。2017年,全市环保系统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 660起,罚款 2747万余元,移交公安机关行政拘留 25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7起,在全市形成了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四)统筹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生态创建、应急管理等工作。
一是提前谋划,为明年打响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打好基础。编制印发了《安阳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初步建立了全市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库信息清单。完成了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布点工作,为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做好基础性工作。二是推进生态示范创建和自然保护区监督管理。今年,新创建了 10个省级生态村和 49个市级生态村。制定印发了《安阳市环保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自然保护区管理工作的通知》,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区专项环境执法检查工作,联合林业部门重点加强对林州市万宝山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督促排查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认真做好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修订了《安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督促企业开展了环境风险评估和编制突发环境应急演练方案并进行演练,有效减少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截止目前,我市未发生因企业违法排污和其他突发环境事件处置不当引发的环境污染事件。四是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回头看”。严格按照省要求,对 2016年完成清理整改的 1786个建设项目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对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依法关闭、整改,排查发现 98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新排查 261个漏报项目,对其中 222个予以备案,39个不予备案,从源头控制环保违法违规项目和高污染项目,促进全市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绿色发展,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五是按照国家、省统一要求,按照时间节点核发完成了火电、造纸、钢铁、水泥等 11个行业 107家(次)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做到了应发尽发。
(五)高度重视,着力推动人大议案办理。收到市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关于科学治理大气污染的议案》后,市政府高度重视。5月 28日,市委、市政府聘请了清华大学等单位的专家,成立了“安阳市环保专家咨询委员会”,评审通过了《安阳市空气质量改善综合治理与管控项目工作方案》,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一是基本完成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编制工作,建立了10类污染源、9种污染物排放数据库。11月 29日,我市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初步核算结果通过了环保部审核。二是有序推进安阳市大气颗粒物来源解析工作。清华大学专家组在重点区域位分别安装了源解析专用采样设备,每天对空气中的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进行连续采样,定期送到北京进行化验分析,目前初步完成了《安阳市冬春季源解析报告》。三是开展网格化精准监测监控。委托河北先河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市区布设 66个网格监测点位,全天 24小时实施空气质量监测、敏感区域监测和传输影响监测,对于监测数据异常、污染物指标升高等问题,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精准定位污染源,第一时间追踪排查,第一时间解决问题,大大提高了查找和治理污染源的效率。四是聘请北京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专家团队对钢铁、焦化、有色金属、铁合金、电力、玻璃(玻纤)、水泥、铸造等 8个行业 76家重点企业,一企一策制定提标治理减排方案。委托清华大学专家组制定了《安阳市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技术指导意见》,指导 149家企业完成了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五是开展重污染天气预警研判,跟踪评估管控措施。聘请中组部“千人计划”PM2.5防治特别专家组,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进行大数据分析,结合现场调研发现的问题,第一时间在“安阳大气污染防治微信群”发布,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每天形成空气质量分析日报,每周一份巡查周报,每半月提交空气质量综合分析报告,每月形成专家组专报,为市环境攻坚办提供决策依据。在重污染天气情况下,中组部 PM2.5专家组、河北先河环保公司、清华大学专家组每天 2次召开研判会,对未来 3天空气质量进行精准研判,提前启动应急响应,分区域、分时段提出对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管控减排措施,最大限度减轻重污染天气影响。
二、存在的突出问题
虽然我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赢得了群众的认可,但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大气污染主要指标仍然较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空气质量改善任务艰巨,考核指标压力很大。2017年,我市优良天数 185天、PM10年日均浓度值 139微克 /立方米、PM2.5年日均浓度值 82微克 /立方米,虽然与 2016年相比实现了“两降一升”,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但是,我市空气质量指数在全省排倒数第一,在“2+26城市”排名倒数第四,空气质量改善的任务还非常艰巨。
(二)科学治污、精准治污能力有待于进一步提升。对大气污染的成因、特点、规律掌握还不够清晰,在应急管控措施上针对性上还有待加强。
(三)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钢铁、煤化工占全市整个工业的 50%以上,钢铁产能是全省的 2/3,煤化工、水泥是全省的 1/5,铁合金、铸造是全省的 2/3,目前虽然实现了达标排放,但是达标并非不排污,工业企业污染物排放总量居高不下,环境容量不能满足企业排放,给全市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带来极大压力。
(四)环境监管执法基层基础能力不足。一是人员少,乡镇一级还未设置环保机构,市、县两级环保部门一线监管执法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存在监管执法“小马拉大车”的现象。二是年龄大。三是专业素质有待提高。四是执法车辆少(市级环保部门仅有 4辆)装备水平低,难以满足环境监管执法需要。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当前,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今年又是“大气十条” 终期考核年。全市环保系统将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严格环境执法,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安阳,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一)持续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盯紧国家、省 2017—2018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全面落实攻坚行动主要任务。一是严格督查考核,在 2018年 3月底前抓好“持续落实错峰生产,持续执行封土令,持续强化污染天气管控”等“三个持续”。二是重点突破,强化治本,重点抓好“三个深化”。第一,深化重点行业深度治理。督促 2017年未完成的治污项目,按照既定时间节点,加快完成。特别是安钢集团三台烧结机“活性焦干法三脱”治理项目、原料场密闭化改造项目。按照特别限值、超低排放的标准要求,对陶瓷、砖瓦窑、氧化锌、玻璃制品、耐火材料等重点行业再梳理,确定一批工业污染源深度治理项目。对化工、医药、炭素、食品加工等行业,重点治理挥发性有机物污染。第二,深化产业整合搬迁、提标升级。通过严格执行环保标准、排污许可,提升环保准入门槛,倒逼产业转型升级。重点推进安彩高科、印染、铁合金、耐火材料、汽车维修(有喷涂工段的)、包装印刷行业搬离主城区。第三,深化燃煤污染防治,持续做好“三替代”工作。三是严格标准,强化治标,重点抓好“三个提升”。第一,提升示范区建设管理水平。完善“一点一策”方案,进一步加强示范区规范化管理。第二,提升扬尘防治精细化水平。通过实行严格的环境监测考核,严格执行道路“以克论净”、城市清洁行动降尘量的监测考核,量化考核办法,提高扬尘防治精细化水平。第三,提升机动车污染防治水平。完善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常态化开展机动车上路监测,对尾气超标货运车辆严管重罚。严格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行管理。督促安钢、安彩、大唐电厂等具备条件的重点企业提高煤炭、矿粉、钢材火车运输比例。
(二)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强力推进汤阴县永通河水环境治理、汤阴县产业集聚区工业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等 15个重点工程。二是对林州市黄华河、汤阴县汤河等 12个黑臭水体开展综合整治。三是完成 99家畜禽养殖场粪污配套治污设施建设任务。四是全面加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对 150个农村开展环境综合整治。五是建设完善铁西地区、洹北地区市政污水管网,提高宗村污水处理厂和洹北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负荷,使生活污水应收尽收。六是加快东部地区雨污分流工程建设,谋划新建污水处理厂,解决安阳首创污水处理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超负荷运转问题,以及因东区人口迅速增加带来的生活污水对水体污染的问题。七是推进林州市弓上水库、南谷洞水库建设完成隔离防护设施,继续加大对市、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管,保障全市饮水安全。八是加强市区河流自动监测能力建设,加大对河流断面的监管力度。
(三)开打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成立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工作部,制定安阳市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1+10+6”攻坚方案,全面推开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二是编制《安阳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在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的基础上,全面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三是采取工程治理、结构调整、清洁生产、环境监管等多种措施,认真做好重金属污染物总量减排。四是对有色金属冶炼、医药、化工、焦化、电镀等行业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开展排查,进一步摸清底数,加强监管,严防突发环境风险事件,保障环境安全。
(四)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继续深入开展大气、水污染防治环保专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联合公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对存在偷排漏排、污染防治设施不正常运行等违法行为的企业从严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强化督导考核,加大问责力度。严格执行大气污染防治行政负责人责任追究办法、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排名暂行办法、水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细则、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办法,实行日调度、周排名、月点评考核工作机制,确保完成全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各项目标任务。
(六)加大宣传,营造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围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水污染防治攻坚战、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工作开展宣传,宣传市委、市政府实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心和措施,动员全市人民从自身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中来,营造人人关心环保、人人支持环保、人人参与环保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