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在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18年 6月 28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各项预定任务。
本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科学治理大气污染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该议案结案。组成人员认为,该议案交办一年多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办理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分工,通过聘请专家团队、摸清污染底数、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对此,大家给予充分肯定。组成人员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议案虽然结案,但我市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治理任务仍较艰巨。大家建议:一要坚持绿色生态发展,高标准推进防治工作。市政府要始终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严格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和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安阳建设提供重要保障。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推进综合防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综合治理,加强传统产业生态化治理;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加大城市扬尘和烟尘防治力度,大力整治餐饮服务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大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综合防治工作水平。三要强化监管执法,确保相关法律有效实施。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要重视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改善监测装备条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为严格监管执法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震慑力。四要健全机制,齐心协力推进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强化部门牵头和配合责任,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健全督察、考核、追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要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畅通社会各界和公民参与防治、监督的渠道,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局面。
本次会议初次审议了《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草案)》。组成人员认为,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是居民饮水安全的关键环节,直接涉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制定条例,依法管控我市二次供水设施建设与管理,十分必要。在审议过程中,大家对这个条例草案提出了很好的修改意见。会后,请有关方面逐条对照研究论证,切实把这个法规草案修改好完善好,为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做好准备。
为支持林州市农信社改制,促进我市经济发展,本次会议审议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议案”,作出了批准决定。组成人员认为,安阳市人民政府授权安阳投资集团、安阳经济开发集团认购拟组建的林州农商银行股份,是推进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一项必要的积极的改革措施。对于确保完成省政府安排部署的改革任务、防范和化解农村金融风险、增强农村金融服务支持能力、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组成人员建议:安阳市政府要加强对改制组建林州农商银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监管,推动地方农信社在改制组建商行过程中,完善机制建设,加强信贷管理,规范高效运作,确保这项工作顺利完成。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改制组建农商行进展情况的监督,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