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发力 全面宣战 内黄县法院着力解决执行难
◎ 王海军
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开展以来,内黄县法院在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下,在县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精准发力,全面向执行难宣战,上半年执行质效在全省位列第25名,执行工作做法被市中级人民法院推广。
一、落实“一把手”工程,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一是院长亲自上阵。每天早上7:30分召集党组召开早餐会,听取执行局工作汇报,分析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在集中执行活动中,院长坚持靠前指挥,带队执行,对重大疑难、信访案件,亲自调解、处理,促使一些案件得到尽快履行。二是主管院长管理前移。每周一主持召开一次执行工作例会,研究部署执行工作。对执行干警工作纪律、工作作风、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每周进行检查、督导。三是执行局长看死盯牢。将工作任务量化分解,制定进度计划,一天一汇总,一天一报告。
二、紧紧围绕重点指标,努力提高执行质效
一是严格节点管控。在指挥中心成立节点管控小组,执行通知书的送达、财产总对总查控等节点均有专人办理、提醒、督办。二是严把案件质效关。对各团队报结的案件,由执行局长逐一审核,对节点不完整、电子卷宗不规范的案件,列出问题清单交由办案团队整改,对存在问题的案件不予审批结案。三是实行执行工作日通报制度。每日由执行局长亲自编写各团队执行工作开展情况的通报,坚持问题导向,总结经验,找出短板,有目的地开展工作。四是全力冲刺攻坚。从2017年至今,我院执行干警从来就没有双休日,特别是进入2018年,每天下午晚一个小时下班,马国付局长还要每天编写执行通报,网上审批案件,很少在晚九点前回家。正是他们的忘我工作和不懈努力,才使我院执行工作质效在全省位列第一方阵。
今年1-6月份,我院共受理执行案件1367件,实际执结570件,实际执结率达到了41.7%,执结到位金额1.8亿元,受理案件数量和实际执结案件数量较去年同期分别增长11.41%、35.26%,实际执结率、执行到位率、执行完毕率等指标均有了大幅提升,位居全市法院前列。
三、强化办案力量和机制建设,提高执行工作水平
一是配足配强执行人员。选调12名正式干警、招录28名劳务派遣人员充实到执行队伍中,目前执行局现有人员已达到60人,其中正式干警25人,员额法官6名,组成了1个综合执行工作团队和6个执行实施团队。同时,近一年内,投入120余万元为执行局解决车辆、电脑等办公办案装备,执行工作得到了充足的物资保障。二是设置执行工作督察专岗。每天对执行干警的纪律作风、环境卫生、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并直接向院长报告,执行工作作风得以进一步提升。三是大力推进人民法庭“立审执一体化”。为建设群众身边的法院,进一步就近及时保护群众合法权益,我院要求人民法庭要承担起所审结民事案件的执行工作,并要求每个执行团队结对指导一个法庭,每一名副院长在分包执行团队的同时,结对协助法庭开展执行工作。实行该举措以来,我院人民法庭已受理执行案件28件,执结20件,我院创新实施的这一做法,受到了来安阳视察工作的省高级法院领导的肯定。四是强力推进使用支付令。为整合诉讼资源,节约诉讼成本,最大限度地为当事人提供便利,我院出台《关于适用督促程序的有关规定(试行)》,对事实清楚、符合督促程序的民事案件使用支付令的方式解决,力求快速高效化解纠纷,实现当事人权益。
四、创新财产保全举措,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财产保全程序可以在诉前或诉中对当事人财产就进行查封、扣押,使被申请人的财产得到及时、有效控制,大大方便了执行工作的开展。2016年以来,我院共受理保全执行案件963件,冻结存款、到期债权6837万元,查封房产82套、土地18宗,查封扣押车辆750余辆,此项工作去年被评为全市政法系统“十大亮点”工作。今年6月份以来,我院把用好这项制度作为破解执行难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不断创新财产保全举措,切实推动基本解决执行难。
一是转变思想观念,充分发挥财产保全制度作用。过去当事人甚至部分法院干警认为,只有那些价值较大的财产才可采取保全措施,这是保全率低的一个重要原因。内黄县法院要求全体干警转变思想观念,对被告人任何财产,无论价值大小,比如家中几亩麦地、几棵桐树、养的几头猪、几只羊等皆可采取保全措施。当被告人擅自处分时,可作为对其进行打击的法律依据。
二是做好法律释明,积极引导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在立案阶段向当事人发放《致财产保全申请人的一封信》,释明财产保全措施的重要意义及未申请的不利后果,引导所有立案当事人在诉前或诉中及时申请财产保全。7月份以来,我院新受理财产保全案件69件,占当月新受理案件的50.3%,较六月份以前的平均每月12%的保全率提高3.2倍。
三是前移执行关口,提高财产保全执行效率。在立案大厅设置专门执行保全窗口,由执行局派驻保全小组专员负责保全裁定的制作,并立即交由送达大队送达,切实提高保全工作效率。对当事人提交的诉前保全申请,先行查询被告人财产,确有财产的再办理相关手续,提高立案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积极性,切实减轻群众诉累。近日我院在受理一起涉案金额13万元的建筑合同纠纷案件中,根据当事人申请当场对被告人财产进行查询,发现其确有足以还清欠款的存款,我院立即对该存款进行冻结,后经调解,被告人当天就还清了欠款,该纠纷尚未进入诉讼程序即得以圆满化解。
四是提供保险服务,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权益。为保障经济困难当事人也能申请财产保全措施,我院在立案大厅设立诉讼保全案件保险服务站,引入两家具有诉讼财产保险责任险资质的保险公司进驻诉讼服务中心现场办公,向当事人发放《诉讼保全案件担保办理须知》,列明当事人办理担保所需材料,简化程序,当场提供保函,使当事人当天就能获得担保。6月份以来,我院已经为12起案件的经济困难当事人通过此种方法办理了财产保全措施,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五是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擅自处分被保全财产人员。向被申请人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被申请人如擅自处置被保全财产,则将被依法追究责任,我院将依法严厉打击擅自处分被保全财产人员,通过持续保持高压态势迫使被执行人自觉履行法律义务。同时,在送达保全裁定时,在被告人住所地所在村委会或居委会进行张贴,通过强大道德压力促使其履行相关义务。
五、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切实维护司法权威
(一)全县合力联合攻坚,重拳出击围猎老赖
一是强化执行协作,坚持以打促执。邀请县领导及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一把手等领导和39个协作联动单位,召开全县执行工作联席会议;积极推动县委、县政府出台关于信用监督警示和联合惩戒机制建设的相关规定,向县纪委监委发送关于严厉打击公职人员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的司法建议,与县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联合出台了《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犯罪,敦促被执行人依法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联合通行》,(下转第页)
(上接第页)并将通告张贴在全县乡、村、机关、企业、学校等。2016年以来,共判处拒执犯罪62案62人,其中公诉18件18人,自诉44案44人,打击拒执犯罪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2016年以来,在严打声势下,有300余名被执行人主动到法院履行义务。
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惩治“老赖”。2017年以来,我院相继开展集中执行行动60余次,出动警力4500余人次,深入全县18个乡镇、街道,入户查找了共计1100余名被执行人,对665名被执行人予以司法拘留,对780余人予以罚款。
三是成立公安执行警务室,实现精准打击。在县公安局的大力支持下,专门成立了执行警务室,架设公安内部专网,实现法院与公安机关大数据信息资源共享,从解决“人难找、财难寻”入手,努力实现对被执行人精准控制、精准打击。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左某某经查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并逃往外地,我院经执行警务室对其进行网上追逃,最终左某某在天津被当地派出所控制,7月20日我院已派遣执行人员和法警赶赴天津将其带回。
(二)积极推进执行信息化,缓解财产难查问题
开通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执行干警足不出户,就能查到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机动车登记信息等情况,大大提高了财产调查效率。2016年以来,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冻结存款7500余万元,查封机动车180余辆。
(三)邀请代表委员见证监督,助力基本解决执行难
坚持代表委员见证执行活动常态化,以近期集中行动为例,就有2名省人大代表、3名市人大代表、5名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跟随各执行小组深入全县18个乡镇,全程见证,对执行干警的辛勤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四)加大执行宣传工作力度,积极争取社会理解与支持
去年以来在各级媒体共发表宣传稿件886篇,举行新闻发布会5次,发布公益广告3条,拍摄微电影《执行法官》,发布5批共9件拒执罪典型案例,通过“内黄执行”微信公众号连续曝光25批共430余名失信被执行人,宣传打击拒执犯罪成果和执行不能情形,争取全社会共同关心和支持法院执行工作。
今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决胜之年和收官之年,现在已经到了最关键时刻。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求真务实、艰苦奋战,敢打善打、决战决胜,奋力夺取基本解决执行难这场硬仗全面胜利,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切切实实的公平正义!
(作者系内黄县人民法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