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号)
时间:2019-05-10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已经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19年3月12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于2019年3月29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9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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