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在市人大机关召开

时间:2019-07-10


 

7月2日,为贯彻落实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在安阳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工作推进会上提出的“要加快《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要求,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在市人大机关召开《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工作启动会。市人大法制委、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市文明办、市司法局等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已进入攻坚阶段,对我市文明行为促进工作进行立法规范,对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市民文明素养、提升城市文明水平具有重大而积极的意义,要以高度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做好立法工作。

会议要求,要搭建好条例起草班子,强化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倒排工期,抢抓关键时间节点,全力以赴推进立法工作;要坚持问题导向,对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加强制度设计,通过立法转化为法律规范,确保法规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要深入开展立法调研,学习借鉴外地市先进经验,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精准定位,精准立法,体现地方特色,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

                   (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