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
安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于 2019年 3月 12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秘书长程新会和委员共 34人出席会议。市“一府两院”领导同志李长治、曹更生、常凤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监察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会议要求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琦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关于把滑县旅游资源融入全市旅游发展规划、助推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的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和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学军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关于加快发展乡村区域特色产业,促进乡村振兴发展的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这两件议案列入常委会会议议程,立案交由市政府办理。同时,交办了 7件重点代表建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尽快将议案、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办理工作;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大督办力度,明确办结标准和时限,着力通过听取汇报、现场督办、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及时了解议案、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件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在年内取得明显进展,确保向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办法》《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地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
四、2018年 11月 29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批准了常凤琳为安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任命。根据《河南省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办法》有关规定,组织常凤琳进行了宪法宣誓。
市政府副市长李长治代表市政府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