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执法检查的公告

时间:2021-08-16

  为进一步推动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下简称“两条例”)在我市得到有效贯彻实施,市人大常委会定于8月中旬至10月中旬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两条例”执法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包括:市政府、市中级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直有关单位贯彻执行“两条例”的情况;对“两条例”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其他问题。执法检查期间,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群众通过来电、来信和电子邮件等形式,对我市贯彻实施“两条例”情况反映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通信地址:文峰大道东段588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2559139(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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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此公告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