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动员会

时间:2021-12-14

  12月9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了《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立法后评估动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玲、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市直相关部门,林州市人大常委会、林州市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部门和安阳师范学院法学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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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上宣读了立法后评估实施方案,发放了学习资料和调查问卷,听取了林州市政府关于《条例》贯彻实施情况的汇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刘建发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会议最后张玲作了动员讲话。

  张玲指出,《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是我市具有立法权后出台的第一部地方性法规,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是新时代新形势下保障和促进法律法规有效实施的重要手段。这次评估工作标准高、要求严,是市人大常委会今明两年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意义重大,必须准确把握相关工作程序和重点环节。

  张玲强调,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一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这次立法后评估的重要意义。开展《条例》的立法后评估工作是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及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系列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是有效推动落实省委、市委有关文物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也是更好的传承“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团结协作、无私奉献”红旗渠精神的具体体现;二要准确把握《条例》内容,注重评估实效。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高度重视信息、资料的收集和分析,以“适用、管用、好用”为标准,真实评价法规内容的科学性、合法性和规范性,按照评估重点内容和时间节点,积极稳妥地推进工作,为科学评估提供有力支撑;三要切实加强对这次立法后评估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单位要严格评估的程序标准,精心组织实施,认真开展调研活动,提高评估水平,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不搞形式、不走过场、不做表面文章,要把评估过程作为宣传法规、推进法规实施的过程,把评估工作和改进执法、促进司法工作结合起来,把发扬民主、扩大公众参与和放大评估效应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我市立法工作水平和质量,为安阳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作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