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时间:2022-04-01

  (2021 年12 月24 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2016年至2020年,全市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决议顺利实施,取得显著成效,全市干部群众法治观念不断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明显提高。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第十一次、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推动全社会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夯实全面依法治市的社会基础,特作出决议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开创全民普法新局面。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全民普法工作,加强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解读,发挥宣传功效,拓展学习宣传的广度深度,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人心。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全市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纳入党校(行政学院)和红旗渠干部学院的必修课程,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市建成“一个强市”、实现“八个领先”,推动高质量普法,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提升普法的精准性、时效性,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对普法工作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持续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突出重点内容,深入宣传宪法,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广泛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提升“安阳普法”官方抖音法治宣传平台建设。大力宣传《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服务我市创新驱动、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助力我市创新资源集聚能力和创新成果转化能力不断跃升。大力宣传乡村振兴、粮食安全、耕地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推进全市乡村振兴战略有效实施和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围绕重点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和基层治理现代化工作,开展有关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普法宣传活动。围绕平安安阳建设,继续加强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促进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大力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为争创省级低碳城市营造良好法治氛围。针对文明创建、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突发事件应对、扫黑除恶、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防范非法集资、疫病防治、毒品预防、野生动植物保护、防灾减灾救灾、社区管理服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防治家庭暴力、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律援助、个人信息保护等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问题,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教育,依法保障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宁,提高全市公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围绕我市文旅文创融合战略,借助殷墟世界文化遗产等独特文旅资源及相关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深入宣传《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地方性法规,吸引人才和资源集聚。

  三、积极推动实现普法对象全覆盖,着力提升公民法治素养。推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推动全市公民树立法治意识,提升法治素养。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促进我市领导干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和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学习宣传活动,全方位多渠道培育青少年法治信仰。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进城务工人员、退役军人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权益的意识和能力。加大对刑满释放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等重点人群的法治教育,维护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把公民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乡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推动社会成员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规范。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我市公民日常法治实践养成,积极引导公民在日常生活中遵守交通规则、做好垃圾分类、杜绝餐饮浪费、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依法诚信纳税等,培养规则意识,养成守法习惯。

  四、着眼厚植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全力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深入挖掘“谷文昌纪念馆”、内黄红色沙区纪念馆等我市红色法治文化资源,弘扬红色法治文化。传承中华法系的优秀思想和理念,弘扬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根据时代精神加以转化,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在我市焕发出新的生命力。创建一批法治文艺品牌栏目、节目和工作室,推出一批彰显时代精神、体现安阳特色、深受群众喜爱的法治文艺精品力作。探索建立全市法治文艺精品库,汇聚优秀法治文艺作品。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规划,在公共设施和公共空间中嵌入法治元素。坚持共建共享,持续拓展各行业各领域法治文化载体阵地,推动法治文化与传统文化、红色文化、地方文化、行业文化、企业文化融合发展。把法治元素融入文字博物馆、殷墟、红旗渠、羑里城、岳飞庙等旅游景点景区、红色纪念馆,与南水北调、黄河文化带等文化阵地有效对接,打造一批“代表安阳特色、彰显七朝古都底蕴”的高品质区域法治文化阵地集群。加强乡村和基层单位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市、县、乡、村全覆盖。培育命名优秀法治教育基地,探索建设市、县两级法治宣传教育中心。

  五、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努力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规范完善村规民约,推动移风易俗。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在基层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完善和落实“一村(格)一警一法律顾问一支民调员队伍一支法律明白人队伍”机制,建立健全上岗和考评机制,提升服务质效。培育村(社区)学法用法示范户,建设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的模范守法家庭。落实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制度,提升村(居)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进法律进学校,深化依法治校。推进法律进企业,深化依法治企。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推进法律进网络,深化依法治网。加强依法管网、依法办网、依法上网,让互联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加强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对等社会应急状态下的专项依法治理。强化法治创建示范引领,深化法治创建“四级同创、三级示范”,市重点抓乡级示范,县重点抓村级示范,积极参与法治县(市、区)、法治乡镇(街道)、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全面提升全市法治创建的整体质量和水平。

  六、聚焦构建全市大普法工作格局,致力创新宣传形式增强宣传实效。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实效性,把普法融入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过程,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实施“以案普法”教育工程,加强对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的法治权威性解读,让社会高度关注热点案事件成为法治公开课。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媒体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周、安全宣传咨询日、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中国农民丰收节等重要时间节点设置普法专栏专题,进行公益普法。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加强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培育壮大普法志愿者队伍,壮大社会普法力量,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引导商业街、影院、机场、车站、公交、出租车等管理单位履行公益普法责任,积极运用大型电子屏、LED显示屏等公共视听载体刊播普法内容。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以新技术新媒体赋能精准普法,依托“学习强国”“河南干部网络学院”“中国智慧普法网”“中国普法”等平台优势,发挥“安阳普法”官方抖音和全市各级各单位网络平台作用,建立系统集成、开放共享的全市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多渠道全天候向全市公民普法。建设和完善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编织“法治宣传网”,推动形成立体传播、全城覆盖的法治宣传教育新局面。

  七、加强组织实施和评估检查,竭力保障决议全面有效贯彻实施。进一步健全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制机制,把推进全民守法普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地本系统法治建设总体部署,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法治建设等考核评价内容。加强对司法行政系统普法工作人员和全市各单位普法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普法工作能力。强化各级财政对普法工作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按照人口基数列入本级预算,并根据工作需要动态调整。按照规定把普法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对困难县(市、区)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基础理论研究。要“虚功实做”,探索有效载体。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加强普法工作动态监测,开展中期评估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检查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各级人民政府要积极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要加强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促进本决议有效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