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在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结束时的讲话
(2022年6月17日)
常委会各位组成人员、同志们:
本次会议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顺利完成了预定任务。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草案)》。组成人员认为,上次常委会初审后,市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对条例草案进行了认真修改。修改后的条例草案内容更加全面、规定更为合理,具有更强的操作性,更能体现安阳特色。对此,大家给予充分肯定。组成人员建议,市人大法制委员会要根据本次会议大家提出的意见建议,再次修改完善后报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并尽快落地实施,为提高我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
按照党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审慎稳妥、依法有序、自上而下”监委向人大报告工作的要求,市人大常委会协调市监委,并报请市委同意,确定本次市监委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情况”。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听取和审议市监委的专项工作报告,是维护宪法权威、推动监察法深入贯彻实施的具体实践,对于持续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丰富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实践具有重要意义。 刚才,我们观看了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纪录片《人民至上》,听取了刘胜利同志作的关于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情况报告,大家认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监委认真履行监察法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惩腐打伞”的重大决策部署,扛牢惩腐打伞政治责任,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结合起来,坚持惩腐打伞零容忍无禁区,深挖彻查黑恶势力“保护伞”,惩腐打伞破网工作成效显著,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为安阳的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对此,组成人员给予充分肯定。大家强调,近期“唐山围殴事件”及引发的多起实名举报案件,充分说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形势依然严峻。针对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有所松懈、深挖彻查有待强化、“打财断血”监委的监督责任履行尚不充分到位。比如,和司法部门协调不够,工作合力不够凝聚、工作能力仍需提升等问题,组成人员建议:全市各级监察机关要提升政治站位。要进一步提升对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思想认识,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保障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在更高起点上统筹谋划部署,营造“惩腐打伞”的常态声势,推动“惩腐打伞”工作向纵深发展。要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要坚持系统观念、法治观念,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做到有黑必除、有恶必治、有伞必打,促进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依法高效推进。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要把加强自身建设摆在首要位置,在行使权力上慎之又慎,在自我约束上严之又严,用铁的纪律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敢于善于斗争的监察铁军,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不滥用,惩恶扬善的利剑不蒙尘。要进一步主动接受监督。要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以此次报告专项工作为契机,不断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将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作为推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持续深入推进正风肃纪反腐,为营造平稳健康的经济环境、国泰民安的社会环境、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保驾护航。
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近年来,全市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决策部署,认真履行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开展行政审判工作,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在促进依法行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对此,大家给予充分肯定。同时,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还存在行政案件上诉率高、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水平有待提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低、出庭不出声现象普遍存在;行政审判人员偏少、专业性不强等问题。大家建议:一要服务全市工作大局,依法履行审判职能。全市法院要紧紧围绕推动全方位高质量发展的工作大局推进行政审判工作。要坚持依法审查行政行为,既要维护相对人合法权益,又要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能。要坚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着力解决申诉率高、服判息诉率低等问题,真正做到案结事了,实现政治效果、法治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要推进审判机制改革,努力提升审判质效。要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改革要求,依法规范保障当事人诉权,防范滥用诉权行为。要继续深化行政案件集中管辖改革,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行政案件审理方式和裁判方式,认真解决群众反映的立案、申诉、执行方面的困难,着力提升审判质效,促进司法公正。三要完善多元化解机制,优化行政审判环境。要坚持依法裁判与协调化解相结合,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行政纠纷。要进一步落实人民法院与行政机关的联动机制,形成解决行政争议的合力。要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转变观念,督促行政机关执行生效判决,及时纠正违法行为,落实反馈司法建议,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提升行政审判工作水平。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审判队伍的政治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继续深化纪律作风整顿,切实提升行政审判人员司法能力,确保公正廉洁司法。要坚持司法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
未成年人是国家的未来,其保护工作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本次会议听取审议了安阳市人民检察院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按照“惩、防、教、治、责”的综合司法保护思路,认真履行未成年人检察职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为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贡献。对此,大家给予充分肯定。针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中存在的未成年人犯罪预防教育与未成年人检察宣传效果不够好、打击未成年人犯罪力度不够大、社会支持体系建设有待强化等问题,组成人员建议:一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拓宽保护维度。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青少年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积极探索法治副校长履职方式,增强法治宣传教育的针对性,特别重视对寄宿学生、教职工等群体的宣传力度。积极构建家、校、社互联互通的青少年法治教育体系,助力学生树立法治信仰,自觉践行法治理念,营造知法、懂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二要创新工作方法,提升工作质效。要转变司法理念,配齐配强办案力量,抓住重点、突出特点、打造亮点,推动具有安阳特色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建设。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的热点、难点和痛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盯紧校园周边环境突出问题,进行网格化摸排、台账式管理、清单式整治,重点督查欺凌、虐待等校园突出安全问题,督促相关单位全面落实主体责任。三要强化协调联动,形成保护合力。要依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逐步构建“检察+团委”“检察+妇联”“检察+社区”等工作机制,形成未成年人保护合力。积极与相关部门对接,建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
立法后评估,是指在法律、法规颁布实施一段时间后,结合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取得的成效、存在的问题,对特定的法律、法规所进行的评价。目的在于更好地实施、修改完善被评估的法律、法规,并从中总结经验,为开展相关立法提供借鉴和指导。我市自2015年7月获得地方立法权以来,加上刚才通过的条例,已制定10部地方性法规,法规实施效果怎么样?是否具有合理性、可操作性?是否被公众普遍认可和遵守?是否和当前的工作任务相适应?法规本身及实施环境是否存在问题?为了及时掌握所立地方性法规的实施效果,进一步提高立法工作水平和立法质量。从去年开始,我们在省内首次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对《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两部地方性法规进行“体检”。本次会议听取了两部地方性法规立法后评估的报告。组成人员认为,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立法后评估工作,科学制定评估实施方案,成立高规格评估领导组织,通过实地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委托第三方机构评估等方式,对两部法规的合法性、合理性、操作性、规范性和协调性等进行了全面评估,指出了法规条文及实施中存在的个性问题,提出了具体评估建议,达到了评估的预期目的。对此,大家给予充分肯定。组成人员建议,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充分运用好立法后评估的成果,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督促法规实施部门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规全面有效执行;加大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通过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确保评估提出的建议和问题,尽快落到实处,得到解决,为我市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提出议案、建议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的重要途径。为做好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审理工作,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采取听取汇报、实地调研、座谈了解等方式,对2件议案做了深入细致的调研工作。对此,常委会组成人员给予充分肯定。经过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同意教科文卫委员会和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的议案审理意见报告,决定将“关于设立文字节的议案”作为建议交由市政府研究处理;决定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立法纳入我市2023年立法计划,做好立法前期调研,适时启动立法程序。本次会议还交办了5件重点代表建议,明确了承办单位,提出了办理要求。这些重点建议是从244件代表建议中,经过层层筛选、集体研究决定的,议题都很重要,涉及司法、教育、农业农村、营商环境、养老等领域。希望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办理工作;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大督办力度,明确办结标准和时限,着力通过听取汇报、现场督办、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及时了解建议办理进展情况,认真解决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件建议办理工作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年底将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评估,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向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