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任免名单
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武国斌辞去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
(2022年10月26日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武国斌辞去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关于张双献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人民政府:
根据安阳市人民政府市长高永《关于提请任免张双献等的议案》(安政文〔2022〕70号)文件,经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
决定任命:
张双献为安阳市审计局局长;
郭向工为安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
杨哲为安阳市民政局局长;
武国斌为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张双献安阳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郝利民安阳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安阳市人大常委会
2022年10月26日
关于高源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市中级人民法院:
根据安阳市人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关于提请任免高源等职务的议案》(安中法〔2022〕77号)文件,经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2022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
任命:
高源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魏文联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
秦现华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郭丕亮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马越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
赵中友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
刘振中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
贠宁宁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庭长;
孙爱民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
张敏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
张晓东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赵国亮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
崔伟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张国良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张利平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闫海英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刘永刚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
段新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刘涛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
袁武明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江松涛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朱继科为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
高源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庭长职务;
魏文联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秦现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郭丕亮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赵中友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金融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刘振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贠宁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晓东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袁武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侯江书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徐宏阁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程晓丽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何慧君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安阳新区综合审判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杨彩芳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综合审判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安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李瑞增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张家忠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崔素萍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郭鲁训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崔永清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副庭长职务。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