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殷都发展当好“压舱石”和“助推器”

时间:2023-09-30

  ——殷都区人大常委会对区自然资源局专项视察的调研与思考

  ◎高军

  

  耕地保护是粮食生产的根本,而粮食充沛是社会稳定的“压舱石”。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根本,而项目用地的要素保障及时到位,是经济发展的“助推器”。今年7月,殷都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由市、区两级人大代表和财经预算审查委员会专职委员组成的专项视察组,采取实地查看、调研座谈、个别谈话、抽查卷宗、征求意见等方式,对区自然资源局工作进行了专项视察,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区自然资源局依法履职情况

  近年来,区自然资源局紧紧围绕“两保一增”目标开展工作,在国土空间规划、建设项目征地、土地整理复垦、国有土地出让、不动产登记发证等方面积极努力,做了一定的工作。

  (一)坚持基本国策,守牢耕地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期间,作出了河南要重点保护好耕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指示,进一步明确了耕地保护工作的目标任务。一是提质增量。引入省、市土地整理复垦资金,对全区城镇规划区外的空心村、工矿废弃地进行了拆旧复垦和规划平整。五年累计拆旧复垦乡村建设用地面积约4640亩,开发整治补充耕地储备项目1730亩,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规模面积615亩。通过土地整理,使区耕地保护不仅实现了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的目标,并且产生的增减挂钩指标有力支持了重点项目建设和乡村振兴。二是节约集约。在建设规划方面,严格落实“三区三线”划定,禁止在基本农田保护区规划建设项目。在项目准入方面,严格预审把关,杜绝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率低的项目落地。在土地利用方面,加快推进消化批而未征、未供、未用和闲置土地。三是严格执法。大力整顿土地执法队伍,建立了全区“一网两长”等土地执法巡查机制,筹资100多万元配置完善了执法装备,强化了执法力量。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土地执法专项行动,全区违法占用耕地案件数量逐年下降,特别是通过全国“农耕房”问题整治专项行动,基本实现了违法占用耕地“零新增”的目标。

  (二)围绕经济发展,提供要素保障。一是做好国土空间规划。国土空间规划职能划归自然资源部门后,该局主持编制的《安阳县西部片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于今年5月20日通过了省级专家组评审,经区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后,已呈报省自然资源厅审查。二是保障重点项目用地。在全省建设用地指标日趋紧张的情况下,积极运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政策,围绕重点建设项目需求,该局组成工作专班,主动靠前服务,共组织上报57个用地批次,总面积7300余亩。保障了顺成、利源、曲沟铁合金园区等省、市重点项目和理工中专、安丰卫生院、启明学校、安丰乡老年活动中心等一批民生项目建设用地,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土地要素支撑。三是大力推进财政增收。近年来,该局着力发掘土地资源的经济价值,努力增加区、乡(镇)两级财政增收。全区累计出让国有建设用地43宗,实现出让金收入近17亿元,通过土地整理复垦,产生建设用地指标收益约4亿元。土地整理复垦和提质改造产生的收益返还后,提高了乡镇财政和村集体经济收入,为全区乡村振兴提供了有力的资金保障。

  (三)强化土地执法,优化营商环境。一是锻造队伍,强化执法。目前,执法岗位人员通过培训、考试,持证上岗率100%,其他管理和技术岗位拥有中级以上任职资格45人,保证了各项业务严格依法依规开展。坚持土地违法案件预审和集体会审制度,保证了办案质量。近年来,该局土地执法案件行政复议维持率保持100%,无行政败诉。二是规范流程,提速增效。不动产登记窗口通过优化业务流程,开展登记系统数据库和基础信息平台改造和建设,实现了业务数据与部、省级平数据平台互通。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工作模式,进一步优化流程,压缩办理时间,在保障登记质量的前提下,将一般登记业务、抵押类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查询、查封、注销等登记1个小时内办结。三是上门服务,亲民便民。强化服务窗口建设,打造服务型、效能型窗口,窗口工作人员为“老弱病残孕”等行动不便的群众开展预约上门服务业务,便利群众办事,省时、省心、省力。四是延时服务,惠民利民。要求窗口工作人员对在办理登记过程中超过工作时间的,实施延时办理,最大限度服务群众。

  二、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队伍固化,工作活力不足。一是在现行双重管理体制下,干部晋升、交流渠道不畅,而在同一岗位干太久易生惰性和厌战情绪,且不利于干部多岗位锻炼成长。二是干部队伍年龄结构不合理,年轻干部存量明显不足,未形成“老中青”优化结合、梯次配备,局机关及局属事业单位现有人员中,年龄在45岁以上的占63%;30至45岁的占35%;30岁以下的仅占2%,干部队伍严重青黄不接。三是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九进八未落实,涉及70余人,严重影响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二)土地执法乏力,效力发挥不足。近年来,中央和省、市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耕地、防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的重要指示而陆续出台了一系列相关文件、政策,但是由于我区辖区地域广、面积大,土地执法队伍人员少,学习政策不及时,理解不透彻,“牙齿”仍不够坚硬,措施仍不够强劲。一方面,有5200余亩转而未用的土地;另一方面,违法占地偶有发生。“田长制”执行不力,甚至形同虚设,个别村干部作为最基层一级的“田长”,非但没有发挥知情即报的“神经末梢”作用,甚至还往往成为非法占地的默许者和保护伞。

  (三)要素保障迟缓,跟进服务不足。截至目前,殷都区中轴线北延和S301两条道路的建设用地已经省政府批准征收2年多的时间,因财政资金短缺,跟进服务不够,对群众补偿不到位,无法实施供地。三年疫情期间,工业项目进度放缓,房地产项目迟滞,土地出让业绩平平。

  三、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优化该局班子队伍建设,确保将勇兵强。区划后,该局班子成员有13人,但工作上并未做到个个以上率下、奋勇争先。为此,建议区委、区政府协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一步优化该局领导班子配置,畅通干部横向交流渠道,以确保要素保障部门高效运作,真正发挥殷都经济发展“助推器”的作用。

  (二)进一步强化乡镇执法队伍建设,严守耕地红线。按照上级要求,从今年7月1日起,土地执法权全部下放至基层乡镇,虽然有半年的磨合期,这样就面临两个问题:一方面,区自然资源局现有执法队伍20余名工资属自筹性质的执法队员,将面临执法范围“萎缩”、业务量锐减,从而局里的预算外收入减少,工资无着落,队伍需瘦身的局面。另一方面,各乡镇却面临重新组建综合执法队伍,熟悉执法业务的局面。为此,建议区政府,一是进一步充实强化乡镇综合执法队伍力量,自然资源局强化执法业务培训和半年磨合期的业务指导及传帮带,确保土地执法不留死角和盲区;二是进一步强化“田长制”不折不扣的落实和失职渎职的问责,严守耕地红线。

  (三)进一步强化国土部门执行力建设,高效要素保障。一是区自然资源局要强化责任意识,从实抓好事关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要素保障的政令执行和高效落实,形成“人人身上有责任,肩上有担子”的工作氛围,杜绝股室间的“肠梗阻”和“两张皮”。二是健全奖惩机制。将工作成效及工作实绩与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相结合,让积极作为者享受到一定的奖励性待遇,懒政惰政者受到教育鞭策,甚至惩处。三是建立项目用地要素保障督查问责机制。由区委、区政府督查局牵头,区纪委、监察局参与,对全区涉及用地要素保障的项目列出台账,定期督办,跟踪问效,对确因消极怠工、懒政惰政延误项目进展的,严肃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