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7月24日上午,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闻发布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夏军介绍了《条例》的制定背景、过程及主要内容,副市长、高新区党工委书记贾晓军等就《条例》相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
消防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是保民生、促发展的重要安全屏障。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全市消防事业取得了长足进展。然而,“11·21”特别重大火灾事故的发生,也暴露出消防安全管理领域的一些问题和不足,亟需以地方立法的形式理顺管理体制、完善监管机制、建立长效治理体系。
《条例》是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正式立法项目。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进行立法在全国范围内属于率先探索,无先例可循。为确保立法任务顺利完成,市人大常委会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统筹协调,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安排部署。2023年9月,《条例》制定工作启动,由市消防救援支队牵头,市人大社建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提前介入。今年1月,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条例(草案)》。2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一审。4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条例(草案)》进行二审。5月30日,《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全票通过,自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条例》是针对小型生产经营场所(“九小场所”和一些新业态小型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我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进入法制化轨道。为保障《条例》实施,市政府将要求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条例》,组织开展多层次培训,让执法人员准确把握《条例》的主要内容,确保法规顺利施行,并充分调动市、县、乡、村(社区)四级宣传力量,向社会公众宣传《条例》的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营造社会关注、人人支持的浓厚氛围;加强统筹,建立综合协调、定期会商、督促指导等工作机制,合力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并及时发现和梳理《条例》贯彻施行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压实各级各部门管理责任。同时,组织有关部门,重点对符合一定规模的非易燃易爆物生产加工场所、存储型物流场所、寄宿制学校、校外培训机构、医疗、养老、福利机构、商超、娱乐等场所进行检查;对于场所构成重大火灾隐患的,依法挂牌督办;对于拒不整改火灾隐患,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