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阳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座谈会
时间:2024-12-19
12月1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安阳市城市更新条例》立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传银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法工委和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建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上,市住建局汇报了《安阳市城市更新条例(草案)》修改完善情况。与会人员逐条进行了探讨,对体例、框架进行了明确,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围绕城市更新重点内容、管理机制、保障措施等问题提出了修改意见。
李传银指出,城市更新是党和国家对提升城市发展质量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对转变城市开发建设方式、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他强调,要成立工作专班,避免发生条例牵头起草部门“单打独斗”情况,确保涉及的相关部门在起草阶段即全面参与,结合各自管理职能和工作实际,共商共议、互联互通,形成共识,提高条例的针对性和可行性。同时,市人大常委会城环工委、法工委相关同志要加入工作专班,参与条例起草工作,及时把握指导条例修改内容和进度。要坚持问题导向,针对我市城市更新面临的实际问题,细化完善条例内容,并将近年来我市在城市更新工作中形成的好的机制和经验做法通过立法予以固化,确保条例具有地方特色。要加快立法进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推进条例草案起草、调研论证、征求意见、提交审议等工作,切实把条例的立法工作做实、做细、做好,确保高质量完成立法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