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报丨立法十载铸良法 善治赋能兴古都 ——安阳市人大常委会获立法权十周年工作综述

时间:2025-10-13

  2015年7月30日,经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正式获得地方立法权,开启了古都安阳法治建设的崭新篇章。十年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牢把握“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核心要义,将红旗渠精神融入立法实践,聚焦城乡建设、生态文明、文化保护、基层治理四大领域,制定出台17部具有安阳特色的地方性法规,构建起系统完备、务实管用的地方立法体系,为建设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提供了坚实法治保障。

  一、把舵定向:坚持党的领导,锚定立法航向

  十年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把党的领导作为立法工作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保证,确保立法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行。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安阳重要讲话精神及关于立法工作的重要论述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切实把党的理论成果转化为立法实践的行动指南。

  健全党领导立法的工作机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法规草案关键环节均按程序报市委审定。围绕市委“一高地一区三中心”战略定位,主动将立法工作融入全市发展大局,在燃气安全、生态保护、卫河治理等重大议题上精准发力,使立法进程与改革发展同频共振,确保市委决策部署通过法定程序转化为全体市民的共同意志和自觉行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履职以来,更是将党的最新部署要求贯穿立法全过程,实现立法工作与中心工作深度融合。

  二、精准发力:聚焦民生关切,彰显立法温度

  “民有所呼,我有所应”。十年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小切口”做好“大文章”,让每部法规都饱含民生温度。

  在民生保障领域,立法工作实现率先突破。2018年制定的《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成为全省首部聚焦二次供水的地方性法规,精准破解了城市供水“最后一公里”水质安全难题。2021年出台的《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明确了学校规划布局、建设标准等关键内容,为推动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供了法治支撑。2024年,按照“小切口、真管用”原则制定的《安阳市燃气管理条例》,细化了管道燃气、瓶装燃气及餐饮场所燃气使用的主体责任,有效破解了设施陈旧、职责交叉等治理难题,标志着全市燃气管理进入制度化轨道。2025年通过的《安阳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促进条例》,直面人口老龄化挑战,为老年人实现“家门口养老”提供了制度保障,将于同年10月1日正式施行。

  在社会治理领域,多部创新法规领跑全省乃至全国。2017年制定的《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作为全省首部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地方性法规,为城市管理体制改革提供了法治遵循。2020年制定的《安阳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2024年修订),从群众反映强烈的餐饮浪费、高空抛物、乱扔垃圾、高额彩礼、逆行闯红灯和不文明养犬等小切口入手,引导和推动公民树立文明观念、养成文明行为,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和精神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2021年出台的《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立法形式规范政务服务流程,荣获第七届“法治政府奖”,成为全国地级市政务服务立法的标杆。2022年制定的《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是全省首部、全国第二部社会治理领域专门法规,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贡献了安阳智慧。2024年出台的《安阳市小型生产经营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条例》,更是填补了该领域全国性立法空白,为小微企业安全发展筑牢法治屏障。

  三、守护生态:立足本地实际,筑牢法治屏障

  安阳作为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重要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始终是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十年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紧扣“美丽安阳”建设目标,制定多部生态环保法规,构建起“天空蓝、城市绿、河湖清”的法治防护网。

  针对本地水资源短缺的实际,2023年制定的《安阳市南海泉域水资源保护条例》,作为全省首部泉域保护地方性法规,采用“小快灵”立法模式,不设章节、务实管用,建立起分区治理、部门协同的管护机制,有效解决了“两库一泉”管理范围不明、职责不清等问题。在流域治理方面,2023年联合鹤壁、新乡、焦作、濮阳四市,以“条例+决定”形式制定《安阳市卫河保护条例》,开创了河南省区域协同立法的首个样本。该条例打破行政区域界限,构建起上下游联动、左右岸协同的治理机制,在规划管控、信息共享、环境共治等方面形成制度合力,为卫河流域安澜提供了坚实保障。此外,《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安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安阳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的出台,从不同维度织密生态保护法治网络,推动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四、文化铸魂:传承历史文脉,彰显立法特色

  安阳作为殷墟所在地、红旗渠精神发源地,文化保护始终是立法工作的鲜明特色。十年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以立法护航文化传承,让历史文脉在法治保障下绵延不绝。

  2016年,《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成为我市获得立法权后的首部法规,以法治形式明确红旗渠工程保护范围、责任主体和传承要求,为红旗渠精神永续传承提供了制度保障。2021年,协助修订《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进一步细化殷墟遗址保护措施,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与城市发展协调共进。在卫河保护协同立法中,专门将运河文化传承纳入联动机制,推动沿线文化资源整合开发,实现生态保护与文化传承双赢。这些法规的出台,使安阳特色文化资源在法治框架内得到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彰显了立法的地方特色与文化底蕴。

  五、守正创新: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质效

  十年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不断探索完善立法工作机制,将全过程人民民主贯穿立法全过程,推动立法质量和效率双提升。在立法主体上,确立“人大主导、多元协同、阶段主责”模式,明确法工委、专委会、政府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立法合力。

  在民主立法方面,持续扩大公众参与渠道。2024年在原有17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基础上新增20个,总数达到37个,实现农村、社区、行业全覆盖,通过“一全两征三指导”工作法累计征集意见建议700余条,让立法真正接地气、察民情。同时,建立“借智借力”机制,与郑州大学、河南大学合作设立研究生实践基地和立法研究中心,邀请专家学者参与法规论证,提升立法专业性。在制定《安阳市城市更新条例》过程中,市人大城环委多次组织座谈会,邀请代表、部门负责人和专家反复论证,充分吸收各方意见,为立法夯实民意基础。

  在立法质量管控上,建立“一调研一论证一评估”全链条机制。作为全省首家制定《立法后评估办法》的地市,连续2年开展立法后评估,对《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等实施情况进行全面“体检”。创新“执法检查+专题询问+满意度测评”闭环监督模式,2023年在对《安阳市中小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条例》执法检查后开展专题询问,有效推动法规落地见效。同时,实现“一府一委两院”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全覆盖,加强信息化建设,对200余个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切实维护国家法治统一。

  六、继往开来:谋划未来立法,续写善治新篇

  站在十周年的历史节点回望,安阳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以17部高质量法规交出了一份优异的立法答卷。从全省首部泉域保护法规到全国首部小型经营场所消防法规,从地市首部政务服务法规到全省首个协同立法样本,每一部法规都彰显着安阳立法的创新勇气与务实精神。

  展望未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传承发扬红旗渠精神,聚焦“两高四着力”战略部署,因需、应时、有序开展立法工作。在立法规划上,将扎实推进物业管理、地下文物保护等7件立法项目调研,修订部分法规,确保法规与时俱进。在立法机制上,将深化协同立法实践,就南太行生态保护和旅游发展开展专题调研,复制推广卫河协同立法经验。在立法质量上,持续完善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度,强化立法后评估和监督问效,让每部法规都成为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的“良法”。

  立法十载,初心如磐;法治之路,行则将至。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将以获得立法权十周年为新起点,持续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以更高质量立法护航高质量发展,用良法善治绘就现代化区域中心强市建设的崭新图景。

  (来源:人民代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