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关于规范医疗纠纷处置,遏制医闹行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的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

时间:2015-01-26

 

市人大常委会:

为做好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的“关于规范医疗纠纷处置,遏制医闹行为,保障正常医疗秩序的议案”(由杨清成、刘兵、孙献忠、姬国平、李庆祥等代表所提的5件议案合并而成)的审理工作,4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晓春带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同志,在有关部门的积极配合下,深入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和部分医疗机构实地调研,收集第一手情况和资料,并召开了议案领衔代表和市委政法委、政府办公室、中级法院、公安局、司法局、信访局、卫生局、医疗纠纷调解中心有关负责同志以及一线调解工作人员、医务人员参加的不同层次座谈会,认真听取医疗纠纷调处工作情况汇报,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和建议,深入研究论证议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现将我委关于该议案的审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医疗纠纷和“医闹”问题的现状、成因和危害

(一)现状

医疗纠纷是指医疗服务的提供者与接受者之间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是否侵权及侵权责任的争议。由于医患信息的不对称性、疾病的复杂性、医学的局限性和治疗风险的不可预测性等因素,医疗纠纷在世界各国都是难以完全避免并将长期客观存在的。

近年来,我国各地包括安阳市的医疗纠纷以及由此产生的“医闹”行为(指采取封门堵路、摆花圈设灵堂、违规停尸、聚众滋事等违法手段向医院索取高额赔偿的行为),甚至非法拘禁、侮辱和暴力伤害医务人员案件呈现出高发态势,医患关系日益恶化,严重影响了医疗机构正常秩序和社会稳定,损害了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成为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和社会各界反映强烈的社会焦点问题。下表的有关数据可显示出我市医疗纠纷事件逐年增加的态势。

 

 

 

 

 

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调处医疗纠纷情况统计表

 

 

 

 

 

 

(二)成因

突出的医患矛盾问题是社会转型期多种社会矛盾在医疗机构的集中反映和爆发。医疗纠纷和我国特有的“医闹”现象成因十分复杂,概括起来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体制原因:一是由于长期以来财政投入不足,我国公立医院的事业发展经费和人员开支主要依靠药品和医疗服务收入获得,由此产生的“以药养医”、过度医疗等行为加重了患者负担。同时,我国的基本医疗保障体系和大病救助制度等还不够完善,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现象仍然存在。看病贵问题成为医患关系紧张的经济性根源。二是由于医疗资源配置失衡,优质资源过度向大城市、大医院集中,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病人纷纷涌向大医院就诊,造成医院和医务人员长期超负荷运转,难以提供更加及时、有效的服务和关怀,引起患者和家属不满。

2、机制原因:一是一些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在处理群体性“医闹”事件中,强调慎用执法手段,甚至主张医院“花钱买平安”,客观上放纵了“医闹”等违法行为。二是由于当前医疗纠纷的法律救济模式还不够完善。患方依法维权的成本较高、周期较长,调解机构的权威性、公信力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