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戒人大调研工作中的形式主义之我见

时间:2015-01-29

◎王秋现

结合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特点,选择全局性、针对性和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组织代表开展调研工作,是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监督职能使用较普遍的、也是效果比较明显的一种方式。但是,根据本人几年来的人大工作实践以及参加外出学习交流的所见所闻来看,当前地方人大的调研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其中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形式主义。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任务之一就是反对形式主义,为此,结合近段时间以来的学习体会,笔者就调研工作中形式主义的有关表现以及下一步克服形式主义的应对措施谈些粗略看法,与人大同仁及社会有识之士商榷。

一、调研工作中形式主义的几种表现

1、思想认识存有形式主义。我们知道,调研的目的不是评功摆好,更不是为了宣传先进,营造声势,而是要发现问题并督促“一府两院”解决问题,对“一府两院”的工作进行监督。有些同志对调研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责任心不强,认为调研活动都是常委会机关工作机构和办事机构按计划安排好了的,自己只是凑个人数、哄哄摊儿而已;搞调研是软任务,不需要费很大气力,搞好搞不好也没有什么标准和尺度。所以对调研工作不够上心,说起来重要,忙起来忘掉。受这些思想倾向的影响,有些调研就真的成了“坐着小车转一转,隔着玻璃看一看,看完以后吃顿饭”,整个调研下来,一点儿有价值的情况也没有掌握,触及不到深层次的问题,更解决不了任何实际问题。

2、调研安排固定形式主义。现在地方人大安排调研工作通常的做法是,调研的前三两天才向被视察单位或部门发出通知,人大工作机构搞好联系对接,通知有关人员;组织视察时少则十几人,多则几十人,“浩浩荡荡”的视察队伍在有关人员陪同下按预定路线进行,沿途所见多是精心准备的现场,一般都是皆大欢喜。这种“参观式”的调研容易出现走马观花、谈笑风声、分心走神的现象,往往收效甚微。

3、调研方法囿于形式主义。目前一些地方人大开展调研的方式方法主要还是采取听取被调研部门的工作汇报、到事先选定的场所看一看、然后召开座谈会议一议这些固定呆板的传统模式上,跳不出“一听、二看、三汇报”的老套路,明查暗访、查阅资料、问卷调查、民意测评、现场评议、征询意见建议等现代手段和方法仍然很少使用。调研过程突出表现为“五多五少”:即到部门多,深入基层少;听单位领导汇报多,深入调查走访群众少;听从部门安排的多,随机抽查少;看好的多,看差的少;现场评功摆好的多,查找问题提出建议的少,导致调研工作的代表性、社会性、广泛性不足,获得的往往是经过层层加工、层层把关的第二手资料,有的还会出现失真的情况,影响了人大调研的可信度和权威性。

4、调研报告基本形式主义。调研报告的构成基本就是三部曲: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意见建议,很有“八股文”的味道。其中的大部分篇幅集中在取得的成绩,而这些文字无非就是用“剪刀加浆糊”的办法从被调研部门的汇报材料中挪移过来的。其实,部门的工作报告已经把成绩讲得很足很充分,无须进一步“充实”和“强调”,更没有必要再用大量篇幅去重复。但是相反地,汇报材料里提到的问题却很少,甚至蜻蜓点水、一带而过,需要调研报告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看全面、摆清楚、分析透,触类旁通地提出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意见,而多数调研报告在这些方面却只是笼统地、不痛不痒地泛泛而谈,没有自己主动的思考,没有看到问题、提出问题、解决问题的勇气,很难达到去伪存真、由小见大、一叶知秋的效果。

5、调研成果流于形式主义。常委会工作机构或调研组形成的调研报告,通常都是在常委会会议上印发一下,仅供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时作作参考而已。有的也转送“一府两院”了,但由于跟踪督促不到位,导致“一府两院”应该重新汇报的不汇报,应该限时整改的不整改,调研报告中提出的意见建议犹如泥牛入海、杳无音讯。

 二、力戒调研工作中形式主义的几点建议

1、提高认识,端正态度,从思想上力戒形式主义。人大的每一项活动都有严格的程序要求,程序体现了人大工作的严肃性、法律性,体现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性。但是坚持程序绝不等同于搞形式主义,二者的本质区别就在于:形式主义是做表面文章,干工作的目的不是为了实际效果,而是为了表面好看;在人大工作中坚持程序,则是要严格认真地把各项工作做扎实,做出成效。人大工作的实质是保证党领导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实现,出发点和落脚点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只有系统地、经常不断地开展调研工作,才能发现和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注且亟待解决的问题,使人大及其常委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既合法、客观,又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同时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才会有的放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