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行使监督职权 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
加强人大监督,是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大提出,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健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制度;加强人大预算决算审查监督、国有资产监督职能;通过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我们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精神和监督法规定,推动人大监督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要坚持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是代表国家和人民进行的具有法律效力的监督,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原则。人大监督的职权是法定的,行使职权的程序和方式也是法定的。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既敢于监督又善于监督,确保监督工作在法定权限范围内、依照法定程序进行。
二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开展监督。把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监督重点,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的监督,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正确处理监督与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的关系,推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三要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继续开展专题询问,完善组织方式和工作机制,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健全对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制度。改进执法检查、监督调研方式,认真听取和反映民意,有的放矢地提出有分量的意见和建议。督促有关方面认真研究处理常委会组成人员审议意见,切实改进工作。
按照上述监督工作原则和思路,今年常委会监督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一是检查旅游法、专利法的实施情况,推动法律全面正确实施。二是听取审议计划、预算报告以及中央决算报告和审计工作报告,审查批准2013年中央决算,听取审议国家财政水利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报告,开展部门预算编制管理情况专题调研,推动贯彻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切实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三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等报告,开展公务员法实施情况专题调研,推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四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工作情况的报告,检查大气污染防治法实施情况,开展土壤污染防治情况专题调研,督促解决环境突出问题,加强生态文明建设。五是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新农村建设、安全生产等报告,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实施情况,围绕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开展专题调研,回应广大人民群众关注点,督促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六是分别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规范司法行为工作情况的报告,推动提高公正司法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摘自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所作的工作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