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现状问题及对策
◎姜业炜 刘伟臣
民办教育,又称私立教育,是相对于公办教育、公立教育而存在的教育形式,通常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学校及其他教育培训机构的活动。2002年,我国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首次从法律上明确了“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教育的出现有效弥补了教育单纯依靠政府投资的不足,一定程度上缓解了教育供求紧张局面。引入民办教育,使之与公办教育良性竞争,不仅提高了资源配置效率,优化了教育管理和运行体制,也为受教育者提供了更多样化的选择。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教育体制改革的深入,民办教育已成为我国整个国民教育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推动民办教育持续健康发展,既是经济社会发展进步的迫切要求,也是政府在有限财力制约下的必然之举,更是实现教育结构多元化、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教育公平的基本途径。着力提升民办教育机构的办学水平,落实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同等法律地位,逐步解决民办教育发展过程中存在的根本性问题和深层次矛盾,对于增加教育供给、扩大国民教育覆盖范围,改善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创新,提高国家人力资源水平,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均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一、当前我市民办教育发展的总体状况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省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坚持“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逐步落实相关政策,不断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努力改善民办教育机构办学环境,鼓励社会各界投资办学。我市民办教育规模日益扩大,学校数量不断增多,总体办学水平不断提高,学校管理层和教师队伍的结构逐步优化。
据统计,我市现共有各级各类学校2605所。其中,各级各类民办教育学校(机构)1339所(占学校总数的51.4%),在校生22万余人,教职工1.7万余人,资产总计17.36亿元。这当中,幼儿园947所,在园幼儿12万余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65所,在校生将近5万人;中等职业学校5所,在校生约0.34万人;高中3所,在校生约0.24万人;高等学历教育学校1所,高等非学历教育机构3所;特殊教育学校1所,在校生92人;各类培训学校314所,在校生4.5万余人。
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总占地面积达2.1万余亩,校舍建筑面积166万余平方米,拥有图书总量为2935万册。大多数学校配备了计算机和文体器械,设置了理化实验室、生物实验室、美术教室、音乐教室、图书阅览室等,有的学校还建立了实训基地、多媒体教室等。
总体上看,我市现已初步形成了以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各类培训教育机构为主体的民办教育发展格局,并呈现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办学层次涵盖各教育阶段,门类较齐全,既有学历教育也有非学历教育。二是办学体制逐步多元化,资金来源多样化。办学主体既有社会团体,也有民营企业,还有公民个人。三是民办教育在各教育层次的发展程度不均衡。幼儿园数量最多,占到了民办教育学校总数的70%;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培训学校数量较多,占总数的24%;小学和初中阶段的学校数量明显偏少,高中阶段的学校则更是屈指可数,教育需求增长与供给不足的矛盾依然存在。四是民办教育学校的总数虽不断增加,但发展趋势出现明显分化。一方面,由于开办门槛低、回报快、利润高,民众投资开办幼儿园的热情度很高,使得幼儿园的数量近年来显著增加;而另一方面,由于国家实行“两免一补”、高校持续扩招,加之投资数额较大、办学要求高,民众兴办初中、高中的意愿持续降低,导致近年来我市民办中学的数量不仅没增加,反而在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