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市人大检查民办教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时间:2016-03-08

关于落实市人大检查民办教育“一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

        市政府收到《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以下简称《审议意见》)后,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并专题进行了研究和安排,提出了落实《审议意见》的指导思想,并对加强我市民办教育发展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市政府已于20151222日召开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安阳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制定出台了支持和规范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管理和扶持政策,进一步调动了社会力量办学的积极性。现将有关落实的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摸底调研,为民办教育发展把脉问诊

        20157月份,市人大开展了全市民办教育“一法一条例”集中执法检查,市政府针对检查中暴露出来的问题以及市人大调研组反馈的意见与建议进行了认真梳理,并开展了进一步的深入调研活动,努力寻求我市民办教育快速、健康科学发展的突破口和着力点。

        市政府领导十分关注我市民办教育的发展,时任市长马林青同志到教育系统调研时,多次提到要大力发展民办教育,并提出发展民办教育的具体思路。刘建发副市长多次到民办学校调研,召开座谈会,并主持召开两次《办法》征求意见会。201512月初,根据市领导要求,市委办公室对全市民办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了调研,为民办教育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市教育局根据市政府要求组织人员开展了民办教育情况调研,并代市政府起草了《办法》。

        二、出台政策,为民办教育发展提供保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颁布以来,我市民办教育得到较快发展,规模逐步扩大,质量稳步提高,办学条件不断改善,并形成了一批颇具影响的民办学校。民办教育的发展,为全市培养了大批各类人才,在拓宽教育投入渠道、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增强教育发展活力、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样化教育需求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民办教育的发展也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影响和制约着我市民办教育的进一步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政府补贴、政府购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