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县乡两级人大建设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时间:2016-10-10

加强县乡两级人大建设  推动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中共安阳县委书记  张聪智

近年来,安阳县委把加强县乡两级人大建设纳入党建目标管理,政治上领导,工作上支持,组织上保障,较好地推动了人大工作完善发展。

一、加强党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建立支持人大工作的体制机制

一是在推动发展上凝聚共识。 围绕打造安阳县经济升级版这一目标,一方面,通过县十四届五次人代会这一法定形式,把县委谋划的经济社会发展意图变成全县的共识和行动;另一方面,对人大和人大代表提出了新要求,在打造安阳县经济升级版中主动作为、彰显作用。今年以来,县人大紧紧围绕县委谋划的“115566”总体布局开展调研,为县委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意见建议。

二是在工作布局上突出定位。县委重要决策主动征求人大意见,必要时由人大经过法定程序作出决议决定,推动全县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执行得更有力、落实更到位。县委常委会定期听取人大履职情况汇报,研究解决人大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列席县委常委会议,安排县人大常委会及其各工作机构负责人参加县委全局性会议和重大活动,把上级人大重要会议精神及制度理论创新纳入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加强党委对人大选举工作的领导,在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工作中,认真履行了党委领导责任,严把代表“入口关”,严格履行考察、审查责任,严把法定程序,确保代表比例结构符合法律和上级要求,确保选出的人大代表人民满意。

三是在依法履职上全力支持。支持人大依法决策重大事项,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职权,保障人大依法行使人事任免权,定期不定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以及各项专项工作报告。把接受人大监督和落实人大决议决定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体系,作为衡量工作实绩的主要指标,促进了人大决定事项的落实。支持人大探索和改进财政预决算监督方法,加强对财政预算监督,对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审查监督及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提升了预算执行的监督效果。

二、推进监督形式创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

支持人大依法行使监督权,推行八个“过程监督”:一是在审议中监督,人大定期不定期听取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提高审议质量;二是在评议中监督,县人大常委会每年组织人员对3—4个政府职能部门进行工作评议,重点查找相关单位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三是在调研中监督,县人大每年围绕县委工作重点、政府工作难点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筛选调研课题,深入调研,分析研究,向县委提出合理化建议,为县委决策提供可靠依据;四是在视察中监督,县人大每年都要有针对性对一些重点工作和民生项目进行视察,监督促进工作;五是在案卷评查中监督,县人大每年都要随机抽查60份公、检、法机关上年所办案件,查找问题,提出整改建议;六是在干部任免过程中监督,对拟任干部实行任前法律考试,全面考察,任中供职发言,任职宣誓,任后年度书面述职制度,提高干部履职意识;七是在督办信访案件中监督,规范接访程序,督促解决一批热点、难点问题,有效监督相关职能部门依法行政、严格执法,2015年县人大受理、跟踪办理信访事件131件,促进了一批信访问题解决,促进了社会稳定;八是在规范程序中监督,制定了预算草案初审、预算执行、预算调整、决算初审等四个规则和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监督办法,规范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审查监督等程序,提升了预算执行的监督效果。

三、打造“代表之家”,突出代表的主体地位

支持县人大在乡镇建设“代表之家”,为人大代表发挥作用提供平台。一是建好活动平台。建设了专门活动场所,为代表活动提供温馨舒适场所。规范了代表学习培训、视察调研、接待选民、建议办理、经验交流等一系列制度,规范了代表活动。一季度最少组织活动一次,强化了代表职责。及时办理代表收集反映的问题,推进了政府工作。二是构建了“一个标牌、三个平台”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