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员要做遵纪维纪的模范

时间:2016-11-30

共产党员要做遵纪维纪的模范

——机关“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第二专题学习心得体会

   刘楚孜

 

2015年10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常委会第119次会议关于审议中国共产党廉政准则、党纪处分条例修订稿时指出:“要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实现纪法分开。过去就存在纪法不分问题,把公民不能违反的法律底线作为党组织和党员的纪律底线,降低了对党员要求,最后造成的结果就是‘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不良后果。”邓小平同志也曾指出“所有共产党员都要增强党性,遵守党的章程和纪律。”

党员干部自觉遵守党纪国法,不但表现在他们自身的模范遵守,而且还应当表现在勇于揭露和批评违法乱纪行为,敢于同一切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成为维护党纪国法的模范。不履行这个义务,就算不上是一个真正的共产党人。党章规定,共产党员必须坚决反对一切派别组织和小集团活动,反对阳奉阴违的两面派行为和一切阴谋诡计;勇于揭露和纠正工作中的缺点错误,坚决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一切困难和危险的时刻挺身而出,英勇斗争,不怕牺牲。这就要求每个党员对违法乱纪的现象,对坏人坏事,绝不能熟视无睹,听之任之,而应该勇敢地站出来与之作坚决的斗争,用自己的行动捍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这不仅仅只是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而且也是党的纪律要求。要克服“老好人”思想,坚持原则,不怕报复,不怕得罪人。对那些破坏法律和违反纪律的人和事要敢于斗争,对严重危害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行为,共产党员决不能无动于衷,袖手旁观;要勇于挺身而出,以实际行动维护党纪国法的尊严。要把从严治党的方针贯彻到党的建设各项工作中去,坚决改变党内存在的纪律松弛和软弱涣散的现象。

当前,党员同违法乱纪行为作斗争的重点是:加强党性锻炼。大力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坚决维护、加强和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具体来说,坚持在政治、思想、组织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保证政令畅通;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培养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带头守法、用法;坚持同“地方保护主义”、“部门保护主义”作斗争,带头维护国家法律的统一,维护国家法律的权威;坚持和发扬实事求是、理论联系实际的作风,坚决同官僚主义、形式主义、阿谀奉承行为作斗争;坚持和发扬廉洁奉公、勤政为民的传统,坚决同以权谋私、敷衍塞责的思想行为作斗争;坚持和发挥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传统,坚决同铺张浪费、奢侈挥霍的现象作斗争。总之,是要用自己模范的行为,促进依法治国方略、依法执政原则和从严治党方针的贯彻执行。具体做好三个模范:

一、做知纪懂纪的模范。知法懂法是遵法守法护法的前提。如果对纪律和法律知识不了解或知之甚少,就谈不上自觉遵纪守法,谈不上识别违法违纪行为,更谈不上与其作斗争。毛泽东同志曾说过:“经验证明,有些破坏纪律的人,是由于他们不懂得什么是党的纪律。”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在抓经济建设的同时,反复强调要严肃党的纪律,并在加强党的纪律上做了大量的工作。但当前的情况和形势依然严峻,不少违纪现象不断发生,有的问题还很严重。其原因固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对党的纪律认识不足,缺乏党的纪律知识。因此,每一个共产党员都要经常自觉地学习马列主义著作中关于加强党的纪律的论述。学习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条规。学习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纪律的决定和有关要求。通过学习,弄懂什么是党的纪律,懂得遵守纪律对党和人民事业的重要性,懂得什么是违反或破坏党的纪律的行为。明确哪些能做,哪些不能做,违反了纪律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在思想深处筑牢法纪防线,做知纪懂纪的明白人。

二、做遵纪守纪的模范。做遵守和维护党的纪律的模范,仅有认识是不够的,贵在行动。古人说得好,“论先后,知为先,论轻重,行为重”,口头上遵守纪律是容易的,困难的是在行动上自觉接受纪律的约束。近年来,在抓党纪党风建设中,有的基层单位也制定不少具体规章制度,如“约法三章”、“二公开一监督”等等,并写在讲稿里,贴在办公室的墙上,但实际做起来,又是另一回事。像这样的有章不循,有规不遵,有什么实际意义呢?看一个共产党员是不是遵守了党的纪律,唯一的标尺就是行动,在这方面,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在遵守党的纪律方面为我们做出了榜样。刘少奇同志自觉遵守制度,严于律己,从不搞特殊。他的孩子们上学、买东西、逛公园从没使用过公车。为了给孩子们做榜样,一次,刘少奇同志去西单长安戏院看戏,也不坐车,而是从中南海走路去的。陈毅同志当上海市长时,对其岳父和妹妹希望他安排工作、打招呼上学的要求坚决拒绝了。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