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
(2016年12月29 日安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11年至2015年,我市法治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已顺利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全社会法治意识和法治观念普遍增强,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著,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扎实推进,执法司法水平不断提高,全民守法意识明显增强,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进程,顺利实施我市“十三五”规划,加快实现市委市政府“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从2016年到2020年将在全市公民中实施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为此,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精神,结合我市工作实际,特作决议如下:
一、突出学习宣传全面依法治国和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力宣传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的生动实践,更好地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坚持把学习宣传宪法摆在首要位置,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宣传教育,重点学习宣传宪法确立的我国的国体、政体、基本政治制度、基本经济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内容,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国家工作人员在宪法宣誓前专题学习宪法。组织开展“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教育引导一切组织和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