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时间:2017-06-27
安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号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已经安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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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号
《安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已经安阳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17年4月26日通过,河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5月26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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