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议案

时间:2018-07-10

市人大常委会:

    为加快全市农信社改制进程,现将安阳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林州市农信社基本情况

    林州市农信社成立于 1946年,经过历次体制变革,2007 7月,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关于核准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的批复》(豫银监复〔2007283号),成立了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现辖网点 119个,其中,1个营业部、27个信用社、91个分社和储蓄所,现有在职员工 1081人。

    截至 2018 3 31日,林州市农信社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后资产总额 219.30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 85.36亿元;负债总额 216.19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 193.72亿元;所有者权益 3.11亿元。考虑募股因素后,各项监管指标均达到农商银行筹建标准。

    二、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的必要性

    (一)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豫政〔201546号)、河南省深化农信社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全省农信社改革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豫农信改办〔20173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的通知》(安政〔201525号)等文件精神,要求各级各部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信社改制发展工作,加强协调,加快推进,确保圆满完成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工作。

    (二)支持我市经济发展需要

    当前,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组建农商银行是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维护金融体系完整、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上,改制后的农商银行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从 0.3亿元提高到 2亿元,将大幅提升资金投放力度。同时在业务多元化及提升盈利水平方面,将充分释放改革活力,对地方的纳税贡献也将大幅提升。

    (三)林州市农信社自身发展需要

    农信社现有的体制,已不适应现代化银行的管理要求,需要通过改制,进一步明晰产权关系,转换经营机制,提高运营效益,防范金融风险,使其能够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健康持续发展。

    三、安阳市国有企业投资入股基本情况

    (一)安阳投资集团基本情况

    安阳投资集团成立于 2000 10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国有独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 9亿元,其中:股东安阳市财政局出资 9亿元,占比100%

    截至 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1301660.5万元,净资产为 729253.93万元,净资产比例为 56.02%。本次认购拟组建的农商银行法人股 9570万股,占增资扩股后股金总额比例为 5.33%,权益性投资 (含本次入股 )75053.73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10.29%。符合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条件。

    (二)安阳经开集团基本情况

    安阳经开集团成立于 1995 7月,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注册资本人民币 5亿元,其中:股东安阳市财政局出资 5亿元,占比100%

    截至 2017年末,该公司资产总额为 588544.69万元,净资产为 283187.82万元,净资产比例为 48.12%。本次认购拟组建的农商银行法人股 6430万股,占增资扩股后股金总额比例为 3.58%,权益性投资 (含本次入股 )80962.33万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28.59%。符合河南林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条件。

    为贯彻落实豫政〔201546号文件精神,加快林州农信社改制进程,2017 12 13日经市政府第 10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由市属国有企业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出资入股给予帮扶。其中,安阳投资集团投资 2.68亿元,认购拟组建的林州农商银行股份 9570万股;安阳经济开发集团投资 1.8亿元,认购拟组建的林州农商银行股份 6430万股。

    以上事项,请予审议。

    安阳市人民政府市长王新伟2018 6 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