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8-07-10

(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

    安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于 2018 6 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秘书长程新会和委员共 30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监察委员会、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了市环保局局长郭虎江作的《“关于科学治理大气污染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同意该议案结案。会议认为,该议案交办一年多来,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紧紧围绕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办理要求,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职责分工,通过聘请专家团队、摸清污染底数、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推进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精准治污、全民治污,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达到了预期目的。对此,会议给予充分肯定。会议强调,大气污染防治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议案虽然结案,但我市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治理任务仍较艰巨。会议建议:一要坚持绿色生态发展,高标准推进防治工作。市政府要始终高度重视,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切实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作为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严格落实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要求,抓好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和中央环保督查“回头看”有关问题的整改落实,努力推进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为美丽安阳建设提供重要保障。二要突出工作重点,加大力度推进综合防治。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综合治理,加强传统产业生态化治理;加大机动车污染防治力度,发展绿色交通,加快清洁能源汽车推广;加大城市扬尘和烟尘防治力度,大力整治餐饮服务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大农村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努力提高综合防治工作水平。三要强化监管执法,确保相关法律有效实施。要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各项要求;要重视监测能力建设,建立监测预警体系,改善监测装备条件,提高监测技术水平,为严格监管执法提供科学依据;要加强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切实提高震慑力。四要健全机制,齐心协力推进防治工作。要进一步健全责任机制,强化部门牵头和配合责任,细化落实目标任务,健全督察、考核、追责机制,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体系;要加强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引导公众践行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畅通社会各界和公民参与防治、监督的渠道,形成“同呼吸、共奋斗”的良好局面。

    二、初审了《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管理条例(草案)》。会议要求,有关方面要结合会议审议提出的修改意见,逐条对照研究论证,切实把这个法规草案修改好完善好,为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做好准备。

    三、听取了市政府金融办副主任何文生作的“关于提请批准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议案”的情况说明,作出了关于批准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决定。会议要求,安阳市政府要加强对改制组建林州农商银行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严防国有资产流失;金融监管部门要加强金融监管,推动地方农信社在改制组建商行过程中,完善机制建设,加强信贷管理,规范高效运作,确保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市政府副市长李长治代表市政府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