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议案的情况说明
——2018年 6月 28日在安阳市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上
尊敬的朱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就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议案》有关情况说明如下,分五个方面 :
一、林州市委市政府积极夯实组建农商行基础工作
1、农信社基本情况。林州农信社经过历次体制变革,根据河南银监局《关于核准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开业的批复》,于 2007年 7月,成立林州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林州农信社)。现辖网点 119个,现有在职员工 1081人。
截至 2018年 3月 31日改制基准日,林州农信社清产核资及整体资产评估后资产总额
219.30亿元(其中各项贷款余额 85.36亿元),负债总额 216.19亿元(其中各项存款余额193.72亿元),所有者权益 3.11亿元。目前,综合各项募股因素后,林州农信社的资本充足率 15.45%、拨备覆盖率 156.12%、不良贷款率 4.40%等主要监管指标已达到银监部门的组建标准。2、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清收不良贷款。为打造诚信良好金融环境,林州市委市政府启动农信社改制以来,抽调纪委、公检法、财政、审计等部门人员成立清收不良贷款工作组,集中办公,专职清收,采取行政的、经济的、法律的等多种手段,累计清收盘活积压多年的不良贷款 22亿余元,为组建农商行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安阳市委市政府大力支持农信社改制主要情况
(一)积极落实省委省政府要求,全力推进农信社改制
根据省政府《河南省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豫政〔2015〕46号),我市于 2015年启动农信社改制工作,并印发了《安阳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专项方案(2015-2017年)》(安政〔2015〕25号)。省政府目标要求,在 3年内全部完成县级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的战略任务,林州市是我省最后一批需要完成的县市之一,也是安阳市最后一个亟待改制组建农商行的县级农信社。截至目前,除林州市农信社以外,我市其它县域农信社已全部完成改制组建农商行工作。因此,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多次召开市金融办、银监局、人民银行等有关部门参加的论证会、推进会,有力推动了全市农信社改制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农村金融改革的意义及其两集团公司入股林州农商行的必要性
当前,农村金融仍是整个金融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组建农商行是稳定县域法人地位、维护金融体系完整、服务“三农”的重要举措。农信社改制为农商行后单户贷款额度最高可从 0.30亿元提高到 2亿元,不仅会提升金融对实体经济的资金投放力度,也将会大幅提升对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纳税贡献度。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入股林州农商行,不仅是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两大集团公司找到战略发展支撑点的极好机遇,可以达到双赢目标。同时,也符合银监部门关于地市级融资平台支持农信社改制的有关精神。
林州市农信社在改制过程中由于历史包袱沉重、不良贷款占比高等原因,存在募股资金需求过大、增资扩股困难的问题。单靠林州市政府及当地企业能力,无法独立完成增资扩股等工作,需要安阳市政府给予帮扶,以达到河南银监局相关筹建要求。为此,安阳市政府于2017年 12月 13日召开市政府第 101次常务会议,经过专题研究,确定由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两家市属国有企业出资入股给予帮扶,同时全力协调动员林州市多方资源、多种途径募集股金。
(三)推动完成农信社改制筹建农商行申报工作
经过市委市政府及各方不懈努力,林州市农信社各项监管指标已达到农商行筹建标准,申报资料已经安阳银监分局审核同意并报省银监局审查。按照省银监局审核程序和要求,国有企业参股农商行须同级人民政府提请同级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遵循法定程序,特将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行事宜呈报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审议。
三、安阳市两家国有企业投资入股基本情况
(一)安阳投资集团基本情况
安阳投资集团成立于 2000年 10月,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9亿元整,全部由安阳市财政局出资,占比100%。
截至 2017年末,安阳投资集团资产总额为 130.16亿元,净资产为 72.93亿元,净资产比例为 56.02%。本次认购拟组建的林州农商行法人股 9570万股,占林州农信社增资扩股后股金总额比例为 5.33%,权益性投资 (含本次入股 )7.51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10.29%,符合林州农商行的发起人条件。
(二)安阳经开集团基本情况
安阳经开集团成立于 1995年 7月,企业类型为: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5亿元整,全部由安阳市财政局出资,占比100%。
截至 2017年末,安阳经开集团资产总额为 58.85亿元,净资产为 28.32亿元,净资产比例为 48.12%。本次认购拟组建的林州农商行法人股 6430万股,占林州农信社增资扩股后股金总额比例为 3.58%,权益性投资 (含本次入股 )8.10亿元,占净资产比例为 28.59%,符合林州农商行的发起人条件。
四、拟组建农商行股权结构情况
林州农信社原股本总额 2.88亿元(拟定规范原股本为 2.40亿元),改制为林州农商行后的股本总额为 17.95亿股,其中,新增股本 15.55亿股(股金溢价比例 1:2.8),新募集资金总额 43.54亿元。参股单位股权结构为:安阳市属两家国有企业合计持股 8.91%,总投资 4.48亿元,股本 1.6亿股;林州两家国有企业持股16.59%,总投资 8.4亿元,股本 2.978亿股(红旗渠集团投资 7.5亿元,股本 2.678亿股;汇通公司投资 0.9亿元,股本 0.3亿股);省内 4家农商银行(安阳商都农商行、新郑农商行、洛阳农商行、登封农商行)帮扶持股
26.69%,总投资 13.412亿元,股本 4.79亿股;其他社会投资者持股36.88%,总投资 17.128亿元,股本 6.62亿股;内部职工持股10.93%,总投资 3.12亿元,股本 1.96亿股。五、按照现代金融企业运行机制推动林州农商行发展
林州农商行组建后,将完全按照现代金融企业制度运行,建设现代化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权责明确、有效制衡、独立运作、协调顺畅的现代公司治理架构,使公司治理更加完善 ,内部控制更加严格 ,风险防范更加严密,资本管理更加有效 ,发展动能更加强劲 ,经营机制更加灵活 ,股东收益更加丰厚。
综述以上情况,为加快林州农信社改制进程,2017年 12月 13日经市政府第 101次常务会议研究确定,由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出资入股拟组建的林州农商行给予帮扶。其中,安阳投资集团投资 2.68亿元,认购股份 9570万股,安阳经开集团投资 1.8亿元,认购股份 6430万股。
按照银监会相关文件规定,待林州农商行经营管理进入良性状态稳步发展后,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入股资金将逐步有序退出。
以上情况说明连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安阳投资集团和安阳经开集团投资入股林州市农信社改制组建农商银行的议案》,请予审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