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所提“关于加强殷墟保护区文物保护与民生建设、发掘甲骨文文化效能、在安阳市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
(2018年 10月 31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一会议通过)
市人大常委会:
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将赵红霞、刘宏、李慧芬等代表分别提出的“关于加强殷墟保护区文物保护与民生建设的议案”、“关于发掘甲骨文文化效能的议案”、“关于在安阳市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议案”合并为一件,交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决定。会后,市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性质和部门职责分工,将“关于加强殷墟保护区文物保护与民生建设的议案”和“关于发掘甲骨文文化效能的议案”交由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审理,将“关于在安阳市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议案”交由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审理。
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玲同志的具体指导下,民侨外委员会和教科文卫委员会制定了议案审理方案。10月 18日,民侨外委员会召集市文物局、殷都区政府相关部门、殷墟管理处等部门有关同志,以及提议案代表赵红霞、刘宏等,深入殷都区文源社区进行了实地查看,深入进行了座谈交流,详细了解了代表反映的相关情况,积极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议案进行认真研究。教科文卫委员会在学习有关法律政策、委托领衔代表开展前期调研和社会调查的基础上,于 10月 23日组织召开议案审理调研座谈会,认真听取市政府及教育、文化、工商、城管、商务、交通、旅游、住建、民政、公安、日报社、广播电视台等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汇报,深入了解我市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工作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和建议,对议案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了研究论证。
现将有关情况和审理意见报告如下。
一、“关于加强殷墟保护区文物保护与民生建设的议案”审理意见
由于殷墟保护区基本都处于殷都区城区内,在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内实施市政公共事业项目、推进民生工程,以及居民自建工程,与殷墟保护工作存在较大范围的交叉。随着国家、省市对殷墟保护工作的不断加强,常态化管理机制的不断深化,目前客观存在公共项目审批受限,停滞不前的情况,如燃气管道、污水管道、道路维护、绿化等;部分与居民生活、校园安全相关的简易修缮项目无法实施,如出行路面破损维修,供水管道、下水管道损坏维修,垃圾转运站修建等民生项目无法实施;其他还有居民自建房屋原址无法翻修等情况。这些问题和矛盾,如果不依法妥善解决,不仅影响了公共民生项目的推进、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以及殷墟的对外形象,更加不利于殷墟保护后续工作的全面顺利开展。
鉴于此问题矛盾在一定时间内长期存在,民侨外委员会认真研究后认为,应将该议案作为加强殷墟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程,交由市政府办理,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坚持依法保护和用法管理相结合,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方针政策。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指示精神,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以及《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依法开展殷墟遗址保护工作,不断提高保护水平。要统筹考虑生活区与保护区重叠、城区发展与殷墟保护共生的实际,把公共事业发展、民生工程统筹纳入殷墟文物保护管理工作当中,统一管理、统一规划,依法、科学、统筹协调推进殷墟遗址保护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妥善处理问题矛盾,积极回应群众实际需要,实现常态化、精细化、良性化管理。
(二)深化实施细则有效落实,进一步形成责任明确、运转高效的保护管理体系。殷都区及相关县区政府要按照市政府出台的《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明确责任部门,建立日常管理协调机制,妥善处理好殷墟遗址保护区内公共事业、民生工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矛盾。市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执法部门、殷墟遗址管理部门等,要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并结合殷墟遗址下一步保护规划,针对不同性质的项目,制定出台项目审批标准、工作时限标准、现场监管标准,方便有关部门开展工作。特别是对于保护区内一些简易日常维修,要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出台具体解决办法,做好现场监管,及时解决群众迫切需求。文物部门要制定方案,分步开展文物勘探工作,为更好地做好殷墟遗址保护,稳定当地生产生活秩序提供依据。
二、“关于发掘甲骨文文化效能的议案”审理意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殷墟甲骨文的传承,是真正的中华基因。目前,甲骨文已经正式入选“世界记忆名录”,是中华民族珍贵的文化遗产。安阳作为甲骨文的发现地,切实做好甲骨文文字研究,做好中华基因传承义不容辞。当前,我市在甲骨文研究和文化传承方面与发达地区还有一定差距。代表在议案中指出,安阳市要利用纪念甲骨文发掘 120周年之际,做好甲骨文文化效能的发掘、研究和传承等工作。民侨外委员会认真研究后认为,该议案提出的内容贴近安阳实际,非常具有建设性,应将该议案作为加强殷墟遗址保护以及纪念甲骨文发掘 120周年的重要内容,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程,交由市政府办理,并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建议由市政府成立统一组织,全面统筹协调甲骨文发掘 120周年纪念活动,举办高规格的论坛,开展系列宣传活动,进一步扩大安阳市作为甲骨文文化城市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二)建议由相关部门牵头,在全市积极开展“甲骨文文化”进课堂特色教育活动,特别是在中小学校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普及活动,提高全市青少年了解甲骨文、学习甲骨文、传承甲骨文的积极性,从小培养甲骨文文化传承者。
(三)建议由市旅游部门牵头,制定出台支持政策,做好项目包装开发和推介,大力推广“甲骨文文化研学游”活动。
(四)建议由我市相关院校牵头建立“甲骨文文化讲师团”,积极开发“甲骨文学术研讨与文化传承交流”系列课程,与上级有关部门做好项目对接,进一步做好甲骨文文化的研究和教育服务,不断扩大传播广度。
三、“关于在安阳市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议案”审理意见
汉语作为当今世界使用人数最多的语言文字,在传承中华文明、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和促进国际交流等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安阳是甲骨文的发现地、中国书法名城和中国文字博物馆所在地,在汉语言文字的传承传播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条件。我市历来对语言文字工作高度重视,于 1993年成立了安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并在市教育局设立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协调全市语言文字工作。
多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我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建设扎实推进,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效,一些工作走在了全省前列。目前,我市已顺利通过国家二类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实现了国家语委要求的在本世纪初“普通话初步普及,汉字社会应用基本规范”的工作目标。同时还积极打造安阳语言文字品牌,成功举办了包括“中国汉字听写大会”全国总决赛在内的上千场经典诵读、汉字大赛等活动,在全省、全国都产生了一定影响。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清楚地看到,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和信息化时代的到来,语言文字工作也面临许多新的挑战,突出表现在影视、广告、媒体、出版物、服务行业和互联网等领域乱用繁体字、异体字,篡改成语、生造词语,滥用谐音字、外来语和低俗网络词语的现象日益增多,对汉语言文字的规范性、纯洁性造成严重破坏,对青少年教育、历史文化传承和国际交往等方面也产生了不良影响。这既是全国性的普遍现象,也是当前我市语言文字工作要研究解决的新矛盾、新问题。同时,我市语言文字工作也还存在机构、人员、经费保障不够到位,工作推进不够平衡,适应新时代要求的工作机制创新不够等问题。
教科文卫委员会经过审理认为,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意义重大、影响深远,是城市文明程度和文明形象的重要标志,是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大报告中的重要指示,坚定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2001年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 2014年出台的河南省实施办法,为加强语言文字的规范化管理提供了法制保障。安阳作为甲骨文的故乡和中国文字之都,在依法推进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积累了有益经验,有责任也有条件在提升汉语言文字使用规范化水平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该议案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安阳实际,具有必要性和可行性,建议列入市人大常委会议程,立案交由市政府办理。为督促和支持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议案办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加强统筹协调,完善工作机制。建议市政府尽快调整充实安阳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和单位,坚持“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联合执法、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强力持续推进全市汉语言文字规范使用工作,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语言文字和文化软实力支撑。
(二)强化保障措施,充实工作力量。一是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足额予以保障;二是要将依法做好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纳入文明城市和文明单位创建、各级政府及领导干部工作实绩考核范围;三是要切实加强市、县两级语委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提升各级语言文字工作部门的规范化、专职化和专业化水平。
(三)立足安阳实际,扎实有效推进。一是要持续巩固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成果,充分发挥好党政机关的表率作用、各类学校的基础作用、新闻媒体的的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窗口作用,带动全社会提高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水平,做好迎接新一轮国家、省级语言文字工作督导评估工作;二是要认真研究新时代语言文字发展变化的特点和规律,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和社会生活语情调查,探索建立语情监测、评估和报告体系,为有效开展语言文字管理工作,提供科学的参考依据;三是要积极参与中国语言博物馆建设的调研论证工作,努力争取国家和省有关方面支持,依托中国文字博物馆和我市语言文字工作的基础条件,力争项目在安阳选址落地;四是建议驻安阳的全国人大代表、省人大代表向全国、省人民代表大会提交关于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法规案、议案和建议,在更高层面引起重视,推动影响汉语言文字规范使用的一些全局性、根本性问题得到解决。
(四)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氛围。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群团组织、各类学校、新闻单位和网络新媒体的作用,通过发出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全民倡议书、设立专版专栏、组织培训测试、曝光不规范用语用字案例、播放微视频宣传片、短信微信推送等形式,进一步提高社会各界对语言文字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知晓度,增强规范使用汉语言文字的自觉意识,营造良好的语言文字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市人大民族侨务外事委会 市人大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 2018年 10月 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