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门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开门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 孙 光
11月29日,河南省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高票通过了《安阳市城镇居民二次供水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不仅标志着我市第四部地方性法规的顺利诞生,更体现了上级人大对我市立法工作的高度评价。
二次供水立法,在全国都是难点,省市级鲜有触及。我市《条例》能在省内首开先河,并获高票通过,根本原因就在于这次立法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用群众的智慧校准了立法的方向、解决了立法的难题、保障了立法的质量。可以说,这次立法是开门立法的一次生动实践。
犹记得,立法伊始,争议不断。“二次供水设施该不该无偿移交给供水企业”“水价能不能不涨”“供水企业管规划设计,又管验收准用,会不会造成市场垄断”“处罚金额太低,会不会导致法规缺乏震慑作用”……《条例》(草案)刚一出台,一系列的问题便涌上立法者的案头。上位法缺失,政策规定模糊,外地市几无经验可学,何处寻觅解决之道?6月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确保《条例》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
各项措施随即落地。7月,法制工作委员会围绕《条例》涉及的重点、难点问题,设计了入户调查问卷,内容涵盖水价、水质、水压、检测、消毒、运行、建设、管理、维护等25个方面的问题。8月,委托市统计局社调中心对市区范围内涉及二次供水的全部小区和相关单位开展了入户调查,并通过《安阳日报》、《安阳晚报》、《安阳广播电视报》、安阳人大网、安阳市便民服务网等媒体全文刊发《条例》(一审修改稿),面向社会广泛征求各界群众的意见建议。9月,又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会、上报市委和省人大法工委等方式,进一步征求了市直关有单位、供水公司、业主代表、法律专家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大门一开,意见建议纷沓而至。以入户调查为例,市统计局选聘25名调查员,利用一个月的时间,共调查201个涉及二次供水的小区和13家涉及二次供水的单位,走访业主10326户,涉及居民3.4万人,并电话访问了142家物业公司。最终,以“图表+文字“的形式,出具了长达46页的社会调查报告,以翔实的数据为支撑,清晰准确地反映了业主、物业公司、涉水单位等各方面对二次供水的意见和建议。同时,通过报纸、网络、电话等途径,还征求到37名各界人士提出的意见建议56条。
“山穷水尽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开门立法,问计于民,不仅使立法工作具备了坚实的民意基础,更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条例》提供了正确方向、智慧方案和明确意见。经过修改完善,《条例》二审稿作了大幅度的调整:强调了二次供水设施统建要求,确立了改造费用筹集机制,细化了运行管理内容,明确了价格制定原则和责任主体,加大了违法处罚力度……先前的一系列“头疼问题”迎刃而解、化于无形。
综观这次立法历程,从酝酿、调查、起草、争议,到入户调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再到修改完善、上报审批、高票通过,其关键之处和闪亮之笔就在于开门立法。
实践证明,群众最可亲,群众最可敬,群众最可靠,群众最智慧。开门立法,不仅是立法为民的重要体现,更是恪守立法为民的重要保障。这次开门立法,实现了“开门红”,获得了各方的点赞,在我市立法进程中具有强烈的里程碑意义。希望立法工作者大力弘扬这一精神,广开言路,广纳良谏,不断推进我市立法工作再上新台阶、再铸新辉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