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

时间:2019-07-16

    安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 2019 6  26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善飞、靳东风、程利军,秘书长程新会和委员共 36人出席会议。市“一府两院”领导同志陈志伟、李长治、曹更生、常凤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监察委、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及部分市人大代表等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王现波作的《关于 2018年安阳市本级决算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秦志军作的《关于 2018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表决通过了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 2018年安阳市本级决算的决议》。

    二、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学军作的《关于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收集整理、起草审议意见,交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在规定时间内将研究处理情况报告市人大常委会。

    三、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评议办法(试行)》。四、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郭辉辞去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委员职务的决定》。五、印发了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关于落实全市旅游工作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六、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另发)。市政府副市长李长治代表市政府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