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审议意见的报告

时间:2019-07-16

市人大常委会:

    2018 12 28日至 2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情况的报告。市人大常委会对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医改决策部署,结合安阳实际出台改革方案,完善一系列配套政策,稳步启动和统筹推进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初步建立起城市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给予充分肯定,同时指出了政府投入责任落实不够到位、分级诊疗推进难度较大、医保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公立医院不同程度存在过度医疗现象等问题,提出了 4个方面的审议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精准指出了当前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进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切中要害,实事求是,指导性强,为深化城市公立医院改革指明了方向。

    市政府对审议意见高度重视,靳磊市长、李长治副市长专门作出重要批示,并组织有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市卫健委会同财政、医保等部门多次沟通对接,研究落实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有效推进工作落实。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落实政府投入责任,建立完善公立医院财政经费保障长效机制

    城市公立医院在基本医疗服务提供、急危重症和疑难病症诊疗、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公共卫生服务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不可替代的作用,公益性是其重要属性和特征。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后,能否有效落实政府投入责任,是巩固改革成果、保障城市公立医院持续健康运行的关键。城市公立医院改革启动以来,市财政根据我市出台的城市公立医院财政资金核拨办法,通过基数性补助、药品零差率补助、专项补助、贷款贴息等形式,累计安排下达涉及“六项投入”资金 1.88亿元,为改革的顺利推进提供了保障。2019年,已直接投入 8200万元,支持医院申报债券 3.5亿元,在全省处于较高投入水平。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全力保障医改补助资金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确保基本民生资金落实到位的要求,全力筹措和保障城乡居民医保、药品零差率财政补助等民生资金。二是密切关注和跟进医院债务化解。省级出台公立医院债务化解方案后,市财政、卫健等部门将联合制定我市具体化债方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扶持。三是支持符合条件的城市公立医院申报专项债券。在市人民医院、市第三人民医院申报基础上,继续支持医院申报专项债券。

    二、关于合理配置医疗资源,建立分级诊疗格局

    我市同全国、全省一样,存在城乡医疗资源不均衡问题,基层医疗资源和诊疗能力相对薄弱。建立各级医疗机构之间合作协同机制,对提高医疗资源整体利用效率,更加有效满足群众医疗需求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着眼于为群众提供连续、综合的医疗卫生服务,我市积极引导城市公立医院立足实际,找准定位,在分级诊疗格局中发挥了应有作用。一是加大专科建设力度,提高城市公立医院重症救治能力。投入 3000万元,开展 30个重点专科的能力提升,整体域外患者就诊率提高 12.8%,三四级手术比例由 2017 27.45%提高到目前的67.5%。在全省 53家三级综合医院和 18家专科医院医疗质量评价排名中,我市颅内肿瘤等49个专科进入全省前 20名。二是牵头开展多种形式的医疗联合协作,引导各级医疗机构合作共赢。由城市公立医院牵头、县域医疗机构参与,我市相继成立市人民医院医联体、妇幼医联体、中医医联体、肿瘤专科联盟和眼科联盟等多专科、多领域联合协作,广泛开展远程会诊、远程诊断、教学查房、手术示教、业务培训等上下互动,推进资源下沉、共享共用和服务衔接,落实城市公立医院对基层技术帮扶、业务指导责任。三是全面提升县域综合服务能力,推进分级诊疗。积极争取省级专项资金,2019年依托林州市人民医院、安阳县人民医院和内黄县人民医院,打造 3个县域医疗中心,做强县级医院。制定县级医院 100种、乡镇卫生院 50种分级诊疗病种,开展病种专项评估,制定提升方案,增强县乡服务功能。在全面完成所有空白贫困村卫生室建设的基础上,按照“80平方米、六室分开”标准提标升级,新建和改扩建 154个标准化村卫生室。全面实施市对县、县对乡对口帮扶,开通市县远程会诊,利用 6个基层培训项目对基层医务骨干进行轮训。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和住院量较 2017年分别增长 21.68% 14.83%。下一步,我们将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抓牢县域医共体建设。围绕“能力共提、人才共建、服务共管、资源共享”要求,在 4个县和殷都区强力推行县域医共体建设,实行县乡一体化管理,充分释放医共体服务优势。二是打造县域医疗中心。按照查漏补缺原则,利用项目资金,提升县级医院诊疗水平,全面创建“二甲医院”,有条件的支持创建“三级医院”。三是提升基层服务能力。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2019年底 20%的乡镇卫生院和 1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达到基本标准,部分达到推荐标准。试点探索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挂乡镇医院或社区医院牌子。符合条件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二级医院进行建设。探索“公益一类保障与公益二类激励相结合”运行新机制,搞活分配机制,拓展服务范围,提升基层能力。三、关于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发挥医保核心作用

    医保是深化医改的“牛鼻子”,在引导医疗行为、规范药品招采使用、调控医疗费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随着医改的深化,我市医疗保障制度日益完善,建立了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重特大疾病和门诊慢性病保障范围扩大,异地就医即时结算更加便捷,药品和诊疗目录大幅增加,抗癌谈判药品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医保对贫困人口的倾斜政策落地见效,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更加健全,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但随着群众健康需求不断释放,现有医疗保障水平与群众期望之间存在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下一步,我市将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加快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着力实现财政投入、医保支付、医疗收费、群众负担等多方利益共赢。重点推进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完善城市公立医院医保总额动态调整机制。2019 5月,我市被确定为国家 30个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s)付费试点城市之一,也是全省唯一一个国家级试点城市。我市将于今年起在供需矛盾较为突出的市区城镇职工医保试行 DRGs付费,对市区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试行总额预算下的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工作量付费,不再对单个定点医疗机构进行医保总额控制。二是深入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目前我市已成立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领导小组,并在紧锣密鼓开展信息采集、系统开发、借鉴外地经验、调研座谈等工作,加快推进 DRGs和按病种收付费改革,扩大按床日、按人头和日间手术范围。三是完善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管理使用,最大限度发挥医保社会共济作用。为合理减少资金沉淀,我市专门出台文件,从今年 6 1日起,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使用范围。同时,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家庭账户)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报省医保局,将适时对个人账户支出方式和范围进行调整,完善个人账户与统筹基金管理使用制度。

    四、关于加强综合监管,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

    建立对城市公立医院综合监管机制,是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城市公立医院良性运行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市以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为切入点,先后出台配套文件 20余个,实施临床路径管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整治、重点药品耗材监管、关键运行数据监测、行风专项督查和以案促改等多项措施,强化医疗行为管控。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巩固成果,重点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开展“三合理一规范”专项行动。市卫健委牵头拟定实施方案,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 4个月的专项行动,对 46家医疗机构药品耗材使用、检查检验项目应用、诊疗及收费等行为进行专项检查,坚持边查边改,促进医疗机构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和规范收费。二是加强医疗费用管控。结合各医院运行和发展实际,下达医疗费用控制目标,通过卫生统计信息系统、财务系统和医保系统,对城市公立医院 19 57项关键指标进行严密监测和管控,做到及时预警,引导科学发展和公益性方向。三是组织开展城市公立医院绩效考核。重点从医疗质量、运营效率、持续发展、满意度评价等 4个方面设定考核指标,科学评价医院运行绩效,形成横向和纵向对比,激发医院发展动力,推动城市公立医院在发展方式上由规模扩张型转向质量效益型,在管理模式上由粗放的行政化管理转向全方位的绩效管理,实现效率与质量同步提升。

    下一步,市政府将组织和督促市直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进一步贯彻落实审议意见,通过多种途径将市政府研究确定的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切实解决好深化医改中的各类问题,推动城市公立医院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健康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