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
安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主持会议,副主任张善飞、张保香、张玲、程利军,秘书长程新会和委员共35人出席会议。市“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同志高勤科、曹更生、常凤琳,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去年以来,市政府、各承办单位对代表建议高度重视,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亲自督、承办单位主动办的工作格局,总体办理效果较为明显。截至目前,市政府承办的323件建议均已办理完毕,办复率100%,满意率99.7%,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得到解决。对此,应给予充分肯定。针对个别承办单位责任意识不够强、主动性不够、办理质量不高等问题,会议建议,1.高度重视。市政府及其相关承办单位应高度重视议案建议办理,在政府常务会上对议案和重点建议进行专题研究。2.精准交办。议案建议交办要精准,避免出现“谁提建议,交谁办理”的情况。3.完善机制。承办单位要完善议案建议办理机制,严格杜绝代表“被满意”情况;人大要完善代表培训机制,加强对代表精准提案的培训,提高代表提案的质量。同时要强化督办力度,持续跟踪督办B类、C类建议,确保代表所提意见建议落到实处、取得实效。4.强化责任。承办部门要在狠抓落实上下功夫,把办理代表建议同推动工作、改善民生结合起来,切实把一件件建议变成实事、好事;要加强与代表的联系,虚心听取代表意见,自觉接受代表监督,共同推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新会作的《关于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筹备工作情况的报告》。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建议议程(草案),作出了关于召开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的决定。
三、经审议,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代表资格审查的报告。
四、经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建议名单。
五、经审议,决定了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列席人员名单。
六、经审议,通过了市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调整建议名单。
七、经审议,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八、经审议,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事项(任命名单另发)。
九、对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评议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会议认为,人大常委会对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履职工作评议,有充分的法理依据,是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新形势下助推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所需。根据工作安排,本次评议按照市法、检“两院”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的人员构成比例,随机抽取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开展评议。会议要求,1.高度重视。这次履职评议,从5月动员开始至十一月底结束,总体包括部署启动、调研评查、评议投票、反馈整改四个阶段,规范性强、涉及面广、关注度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切实把履职评议作为总结工作、查找问题的“镜子”,按照工作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增强责任意识、把握时间节点,做好充分准备,确保评议工作有序推进。2.务求实效。为确保评议工作质量,市人大常委会成立了履职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选拔专业人员成立了法律咨询委员会。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要统筹安排评议工作,确保调查走访务实、查摆问题求实、整改措施落实,使评议结果客观公正,真正评出效果。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提升站位、明确责任,做好宣传发动、自查自评等工作,确保评议工作扎实有序、顺利开展。3.严守纪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的同志,要坚持原则、遵章守纪。要以法律为准绳,正确处理好人大监督与司法权独立行使、人大监督程序与司法程序、人大监督权与司法决定权之间的关系,做到监督不办案、评议不干涉。要严守评议纪律,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作风建设的具体规定,使评议工作本身成为彰显公平、弘扬正气的重要举措。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