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起草情况的说明
——2021年8月30日在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安阳市人大常委会选工委主任 李书林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党中央关于新时代做好人大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依据有关法律规定,按照中共安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市领导领衔推动重大改革清单》《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责任分工方案》的通知(安改办文〔2021〕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我们组织起草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现就起草情况说明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背景、主要依据和过程
(一)制定文件的意图、背景和必要性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是人大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充分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有效举措,对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更好地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优势和作用具有积极的意义。进一步推动了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法治化、透明化。
(二)主要的政策法规依据
依据法律有关规定,根据中共安阳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办公室文件要求及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工作要点的安排,更好的发挥地方人大的重大事项决定权,将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列为我市人大常委会重点改革任务。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三)起草及征求意见过程
作为省内第一个着手开展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地级市,不仅是我市人大常委会的一项创新之举,也是我市的一项重点改革工作。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在没有任何省内参考的情况下,徐家平主任、张保香主任第一时间对此项工作进行部署安排,按照时间结点,我们制定了工作方案。
按照工作计划,今年上半年,通过收集、了解相关信息以及赴延安、台州外出期间,学习省外地市的先进经验,开拓了视野,形成初步工作思路。近期,形成《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实施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工作的意见(试行草案)》初稿,报相关领导进行审阅。在征求常委会各位领导、各工委的意见建议上,又进一步做了修改完善。为了更广泛的搜集意见建议,我们组织召开了征求意见座谈会,向市政府相关部门及部分市人大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对《意见(试行草案)》做了进一步的优化。
二、基本框架和主要内容
《意见(试行草案)》全文共2600余字,五部分,分别为:
第一部分: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基本内容。明确了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和民生实事项目的基本内涵及定义。
第三部分:主要原则。代表票决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人民当家作主,坚持依法办事,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部分:方法步骤。代表票决制实施分三个阶段、六个环节进行。
第一阶段:项目征集初定。
第一个环节是项目征集,每年10月至11月份,市政府通过报纸、电视、网站、政务热线等多种途径发布征集公告,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公开征集时间不少于1个月。
第二个环节是项目选定,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征集到的候选项目建议进行整理、筛选和论证,按照急需、成熟、优选的原则进行初选。候选项目初选完成后,市政府通过政府常务会议等程序形成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建议方案报市人大常委会审查。市政府根据市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建议,提出候选项目方案,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后,确定作为提交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票决的候选项目。
第二阶段:项目审议票决。
第三个环节是项目审议,候选项目由市政府提请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审议。市政府就每个候选项目的具体情况书面印发全体人大代表。大会安排代表团分组审议政府工作报告时一并审议民生实事候选项目。
第四个环节是项目票决,明确票决程序和差额比例,经审议后的候选项目在全体会议上由人大代表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差额比例不得低于20%。
第三阶段:项目实施监督。
第五个环节是项目实施,明确由市政府根据票决结果进行项目任务分解,精心组织项目实施。
第六个环节是项目监督,明确由市人大常委会加强对项目实施情况的监督。每年年底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本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的报告,并进行满意度测评,测评结果向市委报告,向社会公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市政府书面报告上年度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
第五部分:保障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文件实施的现实意义
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的实施,顺应了民意,体现了民心,使人大代表主体作用的发挥与人民群众的意愿在实践中得到了结合,实现了“党委领导、人大决定、政府执行、代表监督、群众参与”的有效运行机制。提升了代表履职意识,助推了政府工作的落实,提高了群众的满意度,使民生实事项目真正体现民意民智,丰富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安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