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21年11月5-6日,安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所作的《安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
会议认为,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始终坚持“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创新民事审判工作机制,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指出,近年来,全市法院在民事审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司法理念相对滞后;加强司法保障优化营商环境意识还不够强;案多人少矛盾依然突出;审判质效还不够高;矛盾化解机制还存在短板;人民法庭建设力度还不够大;审判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民事裁判规范引领作用发挥还不够好;司法能力还不够强。
会议强调,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下一步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全市两级法院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注重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充分认识到民事审判工作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意义,围绕全市经济发展中心,服务全市大局,持续增强司法服务的保障能力和水平。全市员额法官要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积极回应新时代党和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切实在“万人助万企”活动中为企业提供优质司法保障。
二、进一步完善诉源治理,切实化解社会矛盾。民事审判工作要始终坚持习近平总书记“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指导思想,注重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大力推广“马锡五审判方式”,切实将矛盾问题解决在源头。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正确处理好有案必立与调解优先的关系,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基础上依法进行调解,理性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对接沟通,在司法确认、业务指导等方面发挥应有的作用,确保诉与非诉无缝衔接。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推动健全基层社会治理、加强源头预防化解矛盾、推动法治社会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保障,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持续增强服务保障营商环境的主动性、针对性和有效性,推动惠企政策和暖企措施落地落实,以更加有力的司法举措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妥善审理金融借款、民间借贷、融资租赁等案件,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切实帮助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健全涉企案件审判工作机制,优化立案诉讼服务,依法审慎适用查封、冻结、扣划等强制措施,尽可能“活封活扣”或依法妥善置换查封财产,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依法审慎采取失信被执行人信用惩戒措施,符合条件的要及时采取解除强制措施、恢复企业信用等举措,有力服务和保障企业生产经营。
四、进一步推动改革创新,完善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完善院庭长职责正负面清单,建立符合新型审判权运行的权力清单,以知责明责推动履职尽责,确保“放权不放任”。进一步明确“四类案件”识别监管情形,完善院庭长监督“四类案件”规程指引,应用“四类案件”监管平台,实现院庭长监督管理全程监管、数据留痕。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促进法官公平、公正、廉洁、规范办案。健全完善法院内部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充分发挥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作用,最大限度避免同案不同判、类案不类判的现象发生。
五、进一步自觉接受监督,推动民事审判工作纵深发展。全市法院要全面贯彻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将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作为推进法院工作的强大动力,主动报告工作情况。健全完善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长效机制,经常性组织人大代表旁听典型案件的庭审,扩大民事审判的社会影响力。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参与案件调解、化解矛盾工作,虚心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努力推动民事审判工作再上新台阶。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