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法》颁布实施30周年知识问答之三
时间:2022-04-20
问: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答: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人大代表是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
问:人大代表应当履行哪些义务?
答: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在自己参加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二)按时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做好会议期间的各项工作;(三)积极参加统一组织的视察、专题调研、执法检查等履职活动;(四)加强履职学习和调查研究,不断提高执行代表职务的能力;(五)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六)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七)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
问:人大代表享有哪些权利?
答:代表享有下列权利:(一)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参加审议各项议案、报告和其他议题,发表意见;(二)依法联名提出议案、质询案、罢免案等;(三)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四)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五)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表决;(六)获得依法执行代表职务所需的信息和各项保障;(七)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