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

时间:2022-09-19

  ——2022年4月26日在安阳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杨卫东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2021年度全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总体情况

  (一)大气环境质量目标:2021年,全市优良天数220天,占比60.3%,同比增加39天,目标完成率全省第1;PM10年均浓度为89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目标10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4%,改善率全省第1;PM2.5年均浓度为49微克/立方米,完成省定目标60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21%,改善率全省第3;综合指数5.146,同比下降15.4%,改善率全省第1、全国168城市中排名第9。

  (二)水环境质量目标: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5%,6个断面水质分别比目标要求改善提升一个类别,超额完成目标任务。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南水北调水质稳定达到或优于Ⅱ类。

  (三)土壤环境攻坚目标:2021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二、2021年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建设。一是市委、市政府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要求、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建立了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制度保障。二是强化实施专班推进。重新组建15个工作专班,由相关副市长牵头负责,市委常委会每2个月、市政府常务会每周听取专班汇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强化部门责任落实,强力推动49项重点任务落地见效。三是创新建立网格化督察工作机制。将全市重点区域划分为58个责任网格,建立了网格化督查工作机制,秋冬季期间共抽调200余人,深入各县(市、区)进行巡查督导,按照交办、督办、核查、销号、督察“五步法”流程,确保问题及时发现,按要求整改到位。四是严格落实调度奖惩考核机制。对环境质量、重点工作实行周调度、月排名、季通报、年考核工作机制,强化落实县(市、区)、重点乡镇空气质量月排名和秋冬季周排名考核办法,定期考核通报,对连续排名靠后的县(市、区)和乡镇进行约谈通报、扣缴生态补偿金,对有关责任人约谈问责。五是大力开展有奖举报制度。对环境违法行为实行有奖举报,对举报人最高给予1万元奖励,全年共受理群众举报375起,核查举报属实的125起,兑现奖金12.15万元,有效提高了全社会生态环境意识和群众参与度,营造了全民治污的浓厚氛围。

  (二)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搬迁入园。出台全市钢铁行业转型升级方案,拟将现有7家长流程钢铁企业整合为4家。加快林州市铸造、内黄县腐竹、北关区印染、殷都区和龙安区铁合金等专业园区建设,对302家企业实施停产搬迁整治。市区建成区内162家污染企业全部退城搬迁或关停。拆除淘汰43台煤气发生炉。二是实施能源结构调整,压减煤炭消费总量。持续巩固清洁取暖成果,实施“引热入安”工程,积极发展清洁能源,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市煤炭消费总量、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较去年同期大幅下降。2021年,全市规上工业煤炭消费总量1910万吨,同比减少226万吨,超额完成2165万吨以内的年度目标。三是大力调整运输结构,严控柴油货车污染。加快“公转铁”项目建设,建成铁路专用线6条、在建4条。实行秋冬季绕城高速过境车辆免费通行。划定柴油货车限行管控区域,禁止国四及以下车辆进入市区。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一车一码”监督管理。四是深度治理工业污染,鼓励企业提标晋级。“一厂一策”实施工业提标改造,完成9家钢铁企业29个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133家企业351座工业炉窑提标改造深度治理任务。加强涉挥发性有机物工业企业专项治理,全市289家企业完成源头替代,543家企业完成设备升级改造。积极推进企业B升A、C升B,全市A级企业达到58家、B级企业达到145家,在全省处于领先水平。五是坚持科学精准研判,积极应对重污染天气。坚持每天研判、提前预警,严格落实重污染天气减排措施,实行差异化管控,严防“一刀切”。2021年,共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8次,其中3天由预测重度转为中度,8天由预测中度转为轻度,19天由预测轻度转为良,全年重污染天数20天,同比减少8天,比2015年减少24天。

  (三)持续推进水污染防治攻坚。一是深入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市县两级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编制工作,确定我市“十四五”水源地管理基数,梳理汇总市、县、乡镇及“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基础信息。开展黄河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先后两次开展南水北调干渠保护区环境问题排查整治,共整治环境污染风险隐患和问题48个(处)。二是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对市级黑臭水体实行日巡查,督导辖区政府、责任单位及时整改问题,防止黑臭反弹。印发《安阳市2021年县(市)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排查方案》,组织对截污纳管、污水直排口、河道垃圾、清淤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督导县(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度,10条县(市)城市黑臭水体全部完成年度整治任务。三是推进河流水生态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攻坚工作。完成10个省级水污染防治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入河排污口名录及监督管理清单,将85个排污口纳入常态化监督管理,对33个规模以上排污口实施监督性监测,完成9个入河排污口整治。积极开展“美丽河湖”创建工作,推进河流“清四乱”排查整治,完成32处“四乱”问题整改工作。对安阳河、汤河等主要河流实施生态调水补水2.27亿立方米。加强枯水期和汛期水环境监管,现场排查工业集聚区176次、涉水企业990余次,清理河道沟渠1100多公里,清理河道垃圾、淤泥2.6万余立方米,严防水环境污染隐患。四是加强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制定《安阳市2021年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明确工作思路、目标任务、工作内容和保障措施,强力推进工作落实。谋划申报黄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项目43个,总投资约103.6亿元。组织开展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回头看”、水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等5个专项行动,涉及我市“四乱”问题2个,已全部整改到位,现场排查发现的3个水生态环境问题,已建立整改台账、明确整治措施、细化监管责任,要求限期整改,全面完成整治任务。

  (四)全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攻坚。一是加强土壤污染源头管控。开展涉镉等重金属企业排查整治,依法对疑似污染地块、污染地块、重点监管单位落实监管措施。我市重点行业企业用地调查工作得到省生态环境厅高度认可,在全省土壤攻坚推进会上进行了经验介绍。二是强化农业农村污染治理。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监管指导,超额完成省定53个村庄和1条纳入国家清单监管的农村黑臭水体整治任务。三是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开展地下水污染防治调查评估工作,组织进行垃圾填埋场防渗改造试点工作。

  (五)积极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一是高效做好行政审批服务。积极落实“正面清单”和“放管服”改革要求,对部分项目予以环评豁免管理,对环境影响较小的项目实施告知承诺制审批,并积极实施“容缺办理”便利措施。将57项政务服务事项的承诺时限全部压缩至1个工作日,极大地缩短了审批时限,提高了审批效率。2021年,全市175个省市重点项目,已完成环评审批169个,审批率97%,共受理、审批行政许可270余件,办理1221家企业排污许可证,办理11930家企业排污许可登记。二是积极开展“万人助万企”活动。组织12个“进企帮企”问题化解工作组,主动深入企业调研、走访、座谈,共走访247家企业,与企业零距离接触,面对面沟通交流,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保治理情况、存在实际困难等,虚心听取企业对环保工作的建议,切实帮助企业查找问题、解决难题,共收集问题172个,其中166个问题已解决到位,6个问题正在办理。三是继续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坚持每月5日开展“企业服务日”活动,已连续开展27次,累计服务企业2753余家次,解决各类环境问题1309个。四是规范执法行为。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执法“正面清单”、轻微违法行为免予处罚等制度,运用科技手段减少现场执法检查次数,建立“免打扰”执法检查机制,减少对企业的干扰。

  (六)认真抓好督察问题整改。狠抓中央和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印发《安阳市贯彻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明确32项整改任务,其中个性任务7项、共性任务25项,目前已完成10项整改任务,22项整改任务正在按方案推进,群众举报件146件,已办结145件。

  (七)切实维护生态环境安全。一是常态化开展生态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持续加强“一废一库一品”(危险废物、尾矿库、化学品)环境监管,共排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1373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16家,纳入“一张网”系统单位数量1451家,发现问题8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全面加强疫情期间医疗废物监督管理。积极开展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监督检查,现场帮扶指导检查6370余次,全面做好了医废安全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各环节监管,累计安全处置医废1202余吨,涉疫情医废452吨,确保医废及时、高效、安全处置,避免了次生污染的发生。三是严格辐射环境监管。对全市270家辐射工作单位进行排查,共发现问题39个,已全部整改到位。

  (八)加大生态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一是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组织开展一系列环保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异地执法、突击检查,严格控制各类违法违规排污现象,依法严惩环境违法行为。2021年,全市共立案处罚588起,罚款3909万余元,实施查封47起,移交公安行政拘留14起、刑事追责1起,保持了生态环境执法震慑和高压态势。二是着力提升监测监控能力。推进环境监测能力建设,新建5个市级地表水自动监测站。整合环境质量监测、工业在线监测、企业用电监管、机动车监测、施工工地视频监控、渣土车在线监控等24个子系统,初步建成智慧环保大数据平台。2718家涉气企业安装用电监管设施,543家企业安装固定污染源在线监测设施,并与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联网,用于环境执法监管。购置3台走航监测车,开展臭氧、VOCs和气溶胶走航监测,精准治污、科学治污能力进一步提升。

  (九)全面强化生态建设。一是开展生态示范创建。林州市成功创建为全国“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指导推进滑县国家级生态示范县申报创建工作。继续开展市级生态村创建工作,对符合条件的30个市级生态村进行了命名表彰。二是推进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继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区专项行动,督促完成5个新增问题的整改工作,并已销号,加强了全市18个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监督管理。三是加强矿山环境综合整治及生态修复。圆满完成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积极推进洹河流域和黄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建设和监管工作。四是积极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开展了生物多样性绘画作品征集和“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宣传系列活动。

  三、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生态环境攻坚任务仍然很重。我市产业结构重、布局不合理、污染排放量大的问题依然突出,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等环境攻坚任务还很艰巨,结构性污染问题在短期内难以根本改变,环境污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约束性影响仍然较强。

  (二)空气质量排名仍然靠后。近年来,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指标尽管有了很大进步,但绝对值在全国、全省排名仍然靠后,大气环境形势依然严峻。

  (三)城市污染治理设施短板明显。部分区域未实现雨污分流,污水管网不完善,污水处理能力不足,首创污水处理厂、北小庄污水处理厂仍然超负荷运行。

  (四)水环境质量提升压力加大。我市水资源短缺,河流径流量小、枯水期长、自净能力有限,持续实施生态调水和长时间保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难度大,水生态环境质量提升任务压力较大。

  (五)农村面源污染问题逐渐凸显。乡镇污水处理厂建设运行不够规范,配套设施不完善,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能力严重不足,生活垃圾向河道倾倒现象依然存在,农业面源和城乡环境治理欠账较多。

  (六)生态环境保护投入仍需加强。各级财政用于生态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攻坚的资金不足,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化落实存在困难,环境治理装备水平与环境形势要求存在较大差距。

  (七)生态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有待进一步强化。一是生态环境部门机构垂直改革工作长期不到位,已经对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产生了一定影响。二是部门联动机制还不够顺畅,在协调联动、形成合力上存在一定障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尚未全面形成。三是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加强,仍存在紧一阵、松一阵的现象,科学精准、常态化的监管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八)基层环保执法力量偏弱。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监测、监控能力明显不足,现有设备落后,基层环保监管执法力量薄弱,存在人员老化、业务能力不强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繁重的生态环保任务需要。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2年,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中心,以污染物总量减排为抓手,强化污染治理项目带动,持续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积极推进工业企业健康发展,努力找出一条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向而行、融合共赢的路子,持续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加快推进天蓝、地绿、水清的大美安阳建设。

  (一)坚持多措并举,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一是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加快推进钢铁焦化行业整合升级、污染企业搬迁入园、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公转铁项目建设、清洁取暖改造、国土绿化提升等行动。加强细颗粒物、臭氧协同控制,深入开展工业企业绩效升级提标改造、燃煤污染治理、移动源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控制、餐饮油烟治理、秸秆禁烧和全域烟花爆竹禁放等专项治理工作。科学精准管控,抓好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一企一策”实施应急管控减排措施,切实减少重污染天气。二是深入打好碧水保卫战。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强力推进南水北调干渠(安阳段)水源保护区专项行动,确保“一渠清水永续北送”。巩固城镇黑臭水体整治成果,落实“河长制”长效监管机制,保持河流“长治久清”。开展安阳河集中整治,确保冯宿桥断面水质达标,督促加快实施省市重点水生态环境治理与修复工程,确保尽快投用,发挥生态效益。强力推进黄河流域水生态保护,不断提升流域水生态环境质量。三是深入开展净土保卫战。依法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和风险评估,严格污染地块用途管制。积极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专项整治,抓好重金属、固废、危废、医废收集处理,全面排查消除环境风险隐患。深入开展农村环境整治,积极推进集中式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分类整治提升和长效运维管理,完成年度农村环境整治和农村黑臭水体治理任务,严防地下水污染。

  (二)提升服务效能,助推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持续深化企业帮扶指导,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入开展“企业服务日”、“万人助万企”、重大项目建设“三个一批”活动,不断提高服务效能和质量。优化环境执法监管方式,坚持分类施策、差异化管控,完善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制度,推行不打扰执法模式,对符合环保治理要求的实施污染管控豁免,对A级企业、绩效引领和省先进性企业实施自主减排,“一企一策”解决企业诉求,坚决防止“一刀切”,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作风能力,打造一支生态环保铁军。扎实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推动干部职工能力大提升、作风大转变,全面落实生态环保系统全员绩效考核,切实加强规范化管理,建立有效的工作激励奖惩机制,营造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强、本领高、作风硬、敢担当,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特别能奉献的生态环保铁军。

  (四)严格执法监管,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抓好中央、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确保整改成效。组织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专项执法活动,强化工业源、面源、移动源环保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起到“打击一个、震慑一片、教育一方”的作用,形成环保执法高压态势。完善生态环境应急处置机制,加强应急监测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全面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维护全市生态环境安全。

  (五)补齐短板弱项,完善提升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机制、提升效能、形成合力,全面加强我市生态文明建设。做好生态环境系统机构垂直改革“后半篇文章”,加快解决基层部门机制不顺、经费短缺、能力不足等突出问题。健全环境经济政策,完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等制度改革。加快构建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执法制度,着力加强环境监测监控能力建设、生态环境科技支撑和智能化管理系统建设,全面提升现代环境治理能力,不断提高科学化、精细化、系统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今后我们将以这次市人大常委会听取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汇报为契机,继续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深度治本、精细治标,用优美的生态环境助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特此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