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调研报告

时间:2022-09-19

  ——2022年4月26日在安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上

  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

  根据2022年市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安排,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为此,市人大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城环委”)对我市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和视察。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开展调研和视察工作情况

  4月上旬,城环委书面征求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和部分市直相关部门对我市2021年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城环委对收集到的意见和建议进行汇总梳理,明确了调研重点。

  为做好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环保年度报告的筹备工作,城环委多次与市生态环境局沟通交流,布置相关工作,提出具体要求。4月8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杜建勋和城环委,对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进行了初审,提出了修改和完善的意见建议。

  4月12至13日,结合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组在我市开展执法检查活动,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副主任杜建勋、秘书长程新会及部分城环委委员在市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负责同志陪同下,对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专题视察。

  执法检查组先后深入市静脉产业园、安彩光伏新材料有限公司、义信钣喷产业园、南水北调工程龙安区段、南万金渠整治工程等地,实地检查垃圾焚烧发电和餐厨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运行,企业“退城进园”,饮用水源保护,重点流域水污染综合治理情况。在视察的同时,暗访组对我市塘沟垃圾填埋场、许家沟乡下庄村采石场、滑县美洁生活垃圾填埋场、龙安区马头涧乡洗煤厂进行了暗访,提出了“塘沟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存量过多,许家沟乡下庄村砂石废料和建筑垃圾乱堆放”等问题。4月18日,城环委根据省人大执法检查组发现的具体问题,及时向相关县(市、区)和市直单位发放通知,要求马上整改。截至目前,已收到反馈来的整改措施,城环委将对整改情况开展专题督查。

  二、我市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

  2021年,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全市上下敢于担当、勇于作为,以新理念、新举措和拼搏奋进的精神,壮士断腕的决心行动,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一)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1年,全市优良天数220天,同比增加39天,目标完成率全省第一。在全省获得了PM2.5、PM10、SO2、综合指数改善幅度、重污染天数减少和优良天数增加“六个第一”。全面完成秋冬季攻坚目标,超额完成了生态环境部、省污染防治攻坚办下达的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2021年全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中,我市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空气质量改善幅度全省第一、全国第九。

  (二)水环境质量进一步提升

  2021年,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水环境攻坚四大战役成效显著。国省控断面Ⅰ-Ⅲ类水质比例为75%,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完成建成区内28个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完成县(市)内10个黑臭水体整治任务,给全市人民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

  (三)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2021年,我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完善,土壤安全利用水平进一步巩固提升。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为100%,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100%。

  三、关于做好我市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2021年,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克服种种困难,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精准施策、注重落实,围绕改善环境质量这个中心,着力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污染治理取得了较好成效,环境状况有了明显好转,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值得肯定。

  但必须清醒地看到,全市生态环境保护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生态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生态环境质量仍然是我市建设“活力古都出彩安阳”的突出短板,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和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盼还有较大差距,针对这些问题,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以下意见和建议:

  (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

  要继续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强化减污降碳协同效应,促进产业升级,延伸产业链,深入治理结构性污染。要加快推动能源产业改造升级,推广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替代,继续加大力度关停淘汰不符合环保要求的落后产能和工艺,对需要达标整改的企业,及时指导并提出整改时限,避免“一关了之、一拆了之”等“一刀切”措施。

  (二)加强监管能力建设

  一是提升监管能力。要拓展环境监测网络,完善乡镇环保监管机构,保障监管工作经费,调整充实环境监察执法人员;加强人才技术力量培养,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提升环保队伍实际操作和解决问题的整体实力;进一步加大环保监管设备投入,确保环保工作高效、有序、有力开展。二是严格监管执法。要坚持实施最严格的环境准入标准,确保环境影响评价全覆盖,依法强化环评审批前置;加快推进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无缝对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打击力度,坚决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严厉打击的高压态势。

  (三)推进环保精细化治理、精准化管控

  一是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市生态环保督察办要发挥好牵头抓总职能,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形成齐抓共管合力。二是精细管理大气环境。要持续推进企业提标晋级工作,积极推进企业B升A、C升B,“一厂一策”实施工业提标改造,从源头减少大气污染;严格落实各类建设工地管控制度,从严管控渣土车、商砼车,切实减少工地、道路扬尘和自然降尘。三是强化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坚持对市级黑臭水体实行每日巡查,督导辖区政府、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坚决防止反弹。四是加强污染土壤治理管控。要加强土壤污染治理和修复,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严格管控土壤污染危害农产品安全问题。

  (四)持续改善乡镇生态环境

  一是压实环保责任、完善工作机制。要常态化排查上报辖区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并将生态环境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要督促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突出抓好涉及中央和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提升监管水平。要结合乡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特点和重点任务,开展水源土壤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和河长制、入河排污口整治等集中培训,使基层工作人员尽快熟悉掌握基本业务知识。三是深入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切实抓好农村环境综合治理和垃圾分类处理、秸秆禁烧、禽畜禁养、农村污水集中处理等工作,为乡村振兴打下坚实基础。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