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人大常委会会议纪要

时间:2022-09-19

  (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

  

  安阳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6月16日至17日在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常委会会议室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保香、张玲、程利军、王建国、杜建勋、桑建业,秘书长程新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同志宋伟、刘胜利、曹更生、李红伟等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机关、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列席会议。现将会议内容纪要如下:

  一、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安阳市社会治理促进条例(草案)》。会议要求,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按程序报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

  二、听取和审议了安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刘胜利作的《关于扫黑除恶“惩腐打伞”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作的《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红伟作的《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员会要根据常委会组成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起草审议意见,交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研究处理,研究处理情况要在规定时间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三、听取审议了市人大城环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建林作的关于对《安阳市城市绿化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的报告、市人大民侨外委员会主任委员马宝红作的关于对《安阳市林州红旗渠保护条例》进行立法后评估的报告。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要充分运用好立法后评估的成果,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提高立法质量;督促法规实施部门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确保法规全面有效执行;加大条例实施情况的监督力度,通过采取执法检查、专题询问等方式,确保条例得到全面有效实施,为我市提高市域社会治理能力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丁琦作的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关于设立文字节的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市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冯学军作的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所提“关于尽快制定我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条例的议案”审理意见的报告。会议决定将“关于设立文字节的议案”作为建议交由市政府研究处理;决定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立法纳入我市立法规划(立法计划),做好立法前期工作,适时启动立法进程。

  五、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任免名单另发)。

  六、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黄明海辞去安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七、经审议,表决通过了《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命刘胜利为安阳市监察委员会代理主任的决定》。

  八、交办了2022年度5件代表重点建议。会议要求,市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尽快将建议办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办理工作;市人大有关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要加大督办力度,明确办结标准和时限,确保每件建议办理工作在年内取得实质性进展,年底将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第三方评估,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确保向代表和人民群众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九、发了市政府《关于落实2020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情况专项工作报告、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工作报告审议意见的报告》。

  市政府副市长宋伟代表市政府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在会议结束时作了总结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