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份提醒函 撬动“大巡查” 林州市人大工作提醒制度见成效

时间:2022-10-11

  ◎ 付云周

  

  6月20日晚,一迷路老人在夜巡民警的帮助下安全返家;6月22日凌晨2时许,一走失迷路儿童在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找到了家人。“公安机关昼夜不停进行巡逻,什么时候都能看到人民警察,我们感觉安全就在身边。”连日来,林州市民对公安机关开展的夏季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行动赞不绝口。

  自6月16日起,林州市公安局配齐配足警力,强化“警灯闪烁”,以夜间巡防为重点,车巡步巡相结合,提高街面见警率、盘查率、管事率,对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强有力的震慑,有力维护了社会治安稳定,群众安全感有新的提升。公安机关的这次快速反应和集中行动,源于林州市人大常委会今年6月16日向公安机关下发的首份工作提醒函。

  为什么要向公安机关下发工作提醒函?原来,近期,河北省唐山市烧烤店打人事件持续发酵,对当地政府形象影响很大,尤其是网民对当地有关部门巡查不力、出警不快、除恶不尽等问题持续关注。这一事件暴露出当地有关部门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的不足,反映出当地有关部门在队伍作风建设上的松劲和懈怠,必须引起政府部门和监督机关的高度重视。“应该加强事前监督,及时提醒相关部门,不要等事情发生了再监督问责。”“要制定常态化工作提醒制度,防患于未然,靠前监督、有效监督。”6月16日召开的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达成一致意见,由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研究制定常态化工作提醒制度,并由人大法工委牵头向林州市公安局下发首份工作提醒函。

  工作提醒函明确要求,公安机关要从唐山烧烤店打人事件中吸取教训,强化安全意识,扛稳维稳责任,切实通过加强社会面治安管控力度、坚持常态化扫黑除恶、持续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全力维护林州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

  当天下发、当天落实、当晚行动,林州市人大常委会首份工作提醒函起到了及时预警、扯袖提醒的重要作用。林州市公安局高度重视,林州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长王中华及时组织召开会议,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下发《夏季社会面治安巡逻防控实施方案》,调整警力部署,增派街面巡防力量,启动“警灯闪烁”社会面大巡防一级巡防模式,当晚就付诸行动。不仅如此,公安机关还以此为契机,在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力度的前提下,以线索核查、案件侦办为抓手,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抓获4类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7人;以“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巩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强化日常督导检查和八小时以外的监督管理,有效推动全体民警协警作风转变和警风警纪好转。

  “法律法规实施的薄弱环节在哪里就向哪里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矛盾问题在哪里就向哪里发力。”“如果对重大问题失于监督、怠于监督,也会被问责。”林州市人大常委会面对“创新监督”这一重大课题,积极尝试、勇于负责,适时施行常态化工作提醒制度,在不断创新探索上迈出扎实一步。据悉,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常态化工作提醒制度正在集中讨论修改中,完善后将印发各有关专委会和各工作委员会施行。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将聚焦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河道安全、政府债务等重大民生问题、经济安全运行问题,及时对市政府及相关部门下发工作提醒函,以常态化工作提醒机制推动监督工作落实落细,助推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地见效、民生保障更加有力。

  (作者单位: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