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畔信访“降温记”
——林州市开展人大联动监督工作纪实
◎付云周
“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近期涉法涉诉信访存量和增量的变化情况看,信访存量降了,信访增量少了。这说明人大联动监督每跟进一步,一些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就能得到更加快速有效的化解。”4月23日,林州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郭小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2025年年初,林州市人大对林州市人民法院申诉信访、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控告申诉检察工作开展联动监督,努力实现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减存量、控增量、削访量”目标。时间过去了一个多月,联动监督的成效到底如何?4月23日,记者先后来到林州市人民法院和林州市人民检察院了解进展情况。
“法官有约”:司法服务“零距离”
4月11日下午,林州市人民法院法官贾永增如约来到接待室。当得知被告河南某钢铁公司负责人有调解意愿,马上联系原告王某到场展开“三方会谈”。“面对面”逐条分析合同条款,“背对背”释明法律风险,仅用两个小时便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原告当场撤回起诉。
林州市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正式启动“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活动,线上和线下结合,动态发布《员额法官接待表》,每周五下午准时安排32名员额法官在22个接待室同时接待当事人,确保群众找得到人、问得清事,用“零距离”对话推动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面对离婚案件当事人郝甲与郝乙关于彩礼返还的激烈争执,法官党保红在“法官有约”活动中化身“法律顾问+情感调解员”。既解答法律疑惑又疏导对立情绪。最终,双方不仅达成调解协议,更在现场完成物品交接,一场离婚闹剧转变成“司法温情剧”。
当天下午,在另外两个接待室,法官魏玉峰、郭威位也成功化解了两起财务纠纷。
据悉,林州市人民法院“法官有约”固定接待日活动开展以来,已累计接待群众138案223人次,成功化解信访案件15起,新增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仅两起。
“太行春雨”:法律监督“伸到底”
4月初,一场现场训诫会在林州市桂林镇某村委会举行。村民赵某因盗窃邻居财物被公安机关抓获。案件移送到林州市人民检察院,考虑到所盗财物价值不是太大,其家中尚有患病妻子需要照顾,遂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修复社会关系方面的积极作用,从源头减少信访案件的发生,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及时启动了训诫程序。
当天,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王国栋与办案民警一起来到现场。现场聚集了该村党支部书记、党员代表、赵某及涉案家属等十几人。王国栋当面向赵某公开宣告送达不起诉决定,从法、理、情多角度阐述了不起诉理由及依据,并对赵某进行训诫,告诫其珍惜法律给予的机会,知错就改,以新的面貌融入生活。赵某深受感触,当场表示服从决定,改过自新。
为做好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林州市人民检察院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工作专班,召开简易听证会,认真贯彻最高检《人民检察院信访工作规定》,全力攻坚。同时,该院探索形成“不起诉+训诫实质化”法律监督形式,着力打造“太行春雨检诫工程”检察品牌,将法律监督延伸至不起诉案件末端,找到了基层治理与检察工作的结合点。
据了解,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先后对74名被不起诉人开展训诫,训诫后的案例再案发生率降为零,控告申诉率为零,同时实质性排查化解信访苗头问题20多个,控告申诉信访案件化解存量件3件,新增仅1件。
“实践证明,林州市人民法院着力化解信访矛盾的新做法、林州市人民检察院将法律监督延伸至不起诉案件末端的新机制,高效务实,解决了部分问题。下一步,林州市人大常委会将以联动监督为契机,与员额法官、员额检察官履职评议相结合,督促法检“两院”牢记司法为民宗旨,坚持守正创新,做实做好申诉信访和控告申诉检察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谈及下一步工作打算,林州市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人表示。
(作者单位:林州市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