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县乡人大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时间:2015-09-30

当前县乡人大建设中存在的

问题与建议

 

◎孙  光 李晓磊

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和乡镇人民代表大会,是基层国家权力机关,是我国地方国家政权的重要基础。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国家权力机关和人大代表作用,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做好新形势下人大工作的重要任务。近期,按照省人大常委会的安排,我市人大常委会对县乡人大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了县乡人大工作情况,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一些对策。

一、我市县乡人大工作基本情况

目前,我市辖四县(市)四区,共70个乡镇,有县区人大代表1729名,乡镇人大代表4819名,乡镇人大主席团主席70人(40名专职),配备乡镇人大秘书(工委办主任)102人(60名专职)。全市县乡人大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在上级人大的指导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代表主体地位,不断完善学习培训、联系服务、激励保障等工作机制,依法做好代表选举,开展代表培训,组织代表开好人民代表大会,抓好闭会期间的活动,为代表依法履职提供了保障。各级人大代表紧紧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和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联系,通过视察调研、走访选民、听取建议等渠道,倾听民声、反映民意、集中民智,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二、我市县乡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县级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机构设置不健全、人员编制少。随着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实施,县级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任务越来越繁重,其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与担负的职责、任务不相适应,尤其是机构数量和名称上的不一致,造成工作上难于步调一致,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开展。比如,普遍没有设置预算工作委员会,有的县甚至没有设置城建环保工作委员会。同时,机关编制普遍较少,工作人员数量更为有限,“一人一个委员会”的情况大量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人大工作的开展。

2、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和素质有待优化。在知识结构上,行政型、业务型的成员较多,懂法、懂经济的专业人员比较少,知识结构和整体素质与人大工作要求不适应。在年龄结构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年龄普遍偏大,没有形成合理的梯次结构,不仅影响了人大工作的生气、活力和效率,而且也不利于人大工作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

3、人大干部交流提拔难度大。一方面,转岗到人大工作的干部年龄普遍偏大;另一方面,年轻干部是“铁打的营盘铁打的兵”,内部提拔使用数量有限,外部交流提拔不够,很多年轻干部在人大机关一呆就是十年、二十年、甚至一辈子,极大地影响了干部的积极性。

(二)乡镇人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职责不清,监督工作出现“真空”。乡镇人大存在一个普遍现象,乡镇人大主席或副主席大都分管政府工作,如城镇建设、农业、交通、安全生产和计划生育等,他们把大量的时间和精力用于自己分管的政府工作,对开展人大工作或存在畏难情绪,或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或没有精力和考核要求,常常是“耕了别人的地,荒了自己的田”,主动作为意识不强,依法履职积极性不高。

2、权力弱化,监督工作陷入尴尬。监督政府工作是各级人大的重要职责之一,但在实际工作中,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却显得力不从心,主要是人大主席在班子中扮演了一个尴尬的角色。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一般只是乡镇的党委委员,还分管着政府工作,而乡镇长是党委第一副书记,主持政府全面工作,人大主席或副主席与乡镇长之间监督与被监督的角色混杂,导致人大在履行监督职责时处于两难境地。

3、代表素质总体不高,履职能力较弱。乡镇人大代表中,农民代表比例较高,占代表总数的一半以上,文化水平参差不齐,履职能力总体不强。个别代表缺少全局观念和大局意识,只重视局部经济或个人利益,不能充分代表选民意愿,“不会说、不敢说、不想说”的情况大量存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乡镇人大职权的正确行使。

4、监督制度弱化,监督作用难发挥。人大具有对重大事项的决定权,而乡镇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决定均由乡镇党委会议或党政联席会议决定。乡镇人大对政府工作的监督,仅是组织代表视察和开展代表评议活动,在法律上缺乏刚性的监督保障措施。

5、管理不规范,工作经费没有保障。代表法规定,代表活动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乡镇人大开展工作所需的经费一般都没有列入本级财政预算,没有建立规范有序的经费保障制度。多数情况下都是在开展工作前经党政联席会议研究明确列支,或人大主席临时列出经费清单再找乡镇长批条子,经费保障还没有规范化、制度化。

三、加强县乡人大建设方面的建议

针对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中存在的问题,要高度重视县乡人大工作,认真研究解决县乡人大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切实提高县乡人大工作水平,有效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完善发展。

(一)加强县级人大建设方面的建议

1、合理设置机构、适量增加编制。建议省人大对县区人大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作相对统一、规范的明确要求,以逐步规范和健全地方人大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使市、县人大工作机构设置基本对口,解决好有人干事的问题。

2、优化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和素质。建议省人大加强调研,出台指导性文件,积极稳妥地调整县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结构,更加注重吸收懂经济、法律、管理的优秀人才和年轻干部进入县级人大常委会,解决好有能力干事的问题。

3、加强人大干部队伍建设。要督促各级党委加大对人大干部的提拔交流力度,对年富力强的中青年干部大胆提拔使用,与党政机关干部双向交流,彻底改变人大干部只进不出、年龄老化、结构单一的状况,解决有动力干事的问题。

(二)加强乡镇人大建设方面的建议